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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简报
〔2016〕第13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 4月 7日
东区环保局纪检组四方面抓好纪检
监察工作
2016年,东区环保局纪检组将紧紧围绕“执纪、监督、问责”的主旋律,从四个方面抓好区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省、市、区纪委监察局会议、文件精神。局纪检组将上级纪委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并传达到全局干部职工。并由纪检组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落实会议、文件精神,达到全局干部职工知纪、敬纪、畏纪。
二是监督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利用参加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交班会的机会,对区环保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进行监督。
三是开展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签订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区环保局在行政审批、环境执法、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风险自查。
四是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全年完成纪检简报12期,每月完成1期。通过纪检监察简报将该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完成网评文章撰写24期,每月完成2期。
报:先伟书记、礼文区长、先春主任、光临主席、李双全副书记、陈膑常务副区长、国民副区长。
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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