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9 阅读次数:
环保简报
〔2015〕第33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9日
东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开展
强排污收费专稽查
2015年11月9日下午由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成立联合督察组,通过查阅了2015年以来的排污费台帐及明细帐、重点污染源企业排污费征收档案、排污费征收文书等方式的检查。东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每笔排污费的征收都是严格按申报、审核、核算等程序逐步进行排污费的收缴工作。
督察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廉政规定,落实制度,加强与辖区各排污单位的沟通交流,使其了解排污申报是一项法律责任,是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依法申报、依法缴纳排污费是排污单位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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