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简报(2015)第17期
时间:2015-06-26 阅读次数:
环保简报
〔2015〕第17期
东区圆满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建设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创建的通知》(攀办发〔2010〕68号)要求,东区在2015年建成省级生态区,并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明确后,东区环保局和银江镇人民政府通力合作,互通有无,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凝全区之智、举全镇之力,全面有序推进了省级生态乡镇建设。
几年来,区环保局和银江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乡镇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多方筹措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环境污
染治理、全面推行清洁能源使用,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取得
绿树成荫的生态家园 了显著成效。全镇9个村有8个获得省、市级生态村命名,8个社区获得省、市级生态社区命名;5个基本条件和15个建设指标总体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通过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银江镇环境面貌和基础设施有较大提升,农村环保工作基础有所加强,机制和体制建设逐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有创新,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促进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对当地的农村环保工作起到了推进和示范作用,当地村民获得了实惠,归属感和幸福感明显加强。2015年6月18日,省环保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工作的情况通报》(厅川环发〔2015〕57号),对银江镇省级生态乡镇建设给予验收命名;至此,东区圆满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
下一步,东区环保局和银江镇人民政府将以省级生态区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以生态细胞创建为导向,优化乡镇空间布局,发展生态产业,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文化制度,推进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百姓得实惠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