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7 阅读次数:
环保简报
〔2015〕第13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8日
市区两级环境执法部门对东区开展
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
2015年5月15日,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张驰带队,市、区两级环境执法部门联合对东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此次行动对马家田园区、高梁坪园区的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厂、攀枝花市九荣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鼎星钛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重点对企业原料、固废堆场安全稳定性,涉酸、涉氨等危险化学品及危废的使用处置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在检查中,发现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厂工业废渣处置不规范,存在乱堆乱倒以及回转窑烟气散排现象;攀枝花市鼎星钛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外排废水水质异常。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厂20日内将不规范堆放的废渣进行限期清理,并严格规范工业废渣堆存行为,同时,对回转窑散排烟气全部收集进入除尘设施进行彻底整理。二是要求攀枝花市鼎星钛业有限公司立即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对其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外排水质异常的行为进行调查。
最后,张总工强调:一是各企业要强化内部环境管理,切实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增强环境责任意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二是要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及备案工作,将应急预案作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行动指南,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三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深入走访,细致摸排,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加大对辖区内污染隐患排查力度,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对非法违法排污企业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力争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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