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 严格执法 确保选矿行业达标排放
时间:2012-11-30 阅读次数:
近期,我局连续接到群众反映,投诉辖区内选矿企业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巡查排查小组对此次群众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2012年2月27日,东区环保局局长孙国英亲自带队,组织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队长何丽华、副队长夏菲两组执法人员对朱矿排土场1196片区至五道河片区选矿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对林远工贸提出了停产整改,对设备贴上封条,待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的要求。对已停产的鸿硕工贸、川河工贸、瑞尔鑫工贸等十余家选矿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以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一是要求水选企业全面停产,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内部环境风险的点、面源进行自查,对企业周边已污染的地方进行清理。二是对环保手续齐全,但是整改无望的干
孙国英局长(右)在鸿硕工贸现场检查 选矿企业,立即停产,并要求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督促落实到位。三是各水选矿企业必须自制封条,对配电箱等设备设施进行贴封,未经我局检查合格而擅自拆除封条回复生产的企业,我局将对其进行顶格查处。
此外,东区环保局局长孙国英还对东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提出要求,务必严格执法,保证企业全面整改到位才能同意其恢复生产;且从即日起务必加强监管力度,保证上下午各一次的现场检查,发现有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立即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