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环保局五项举措开展防汛治污工作
时间:2011-12-07 阅读次数:
环保简讯
第20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东区环保局五项举措开展防汛治污工作
为加强我区汛期环境应急工作,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汛期我区环境安全,东区环保局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防汛治污工作。
一是成立防汛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孙国英局长任组长,郑永福任副组长,抽调各科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应急工作小组,随时组织检查和处理突发性事件。
二是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掌握本区内污染源排放情况,特别是加强对金沙江沿岸的污染企业的监管,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的监管工作。
三是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组织人员对重点污染源、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和岸边堆积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和岸边堆积物责令及时清理和整改。
四是建立环境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是进行雨后巡查工作。在大雨、暴雨过后,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防止雨水冲刷地表土壤和岸边堆积物体进入水体,造成水体发生污染事故。
报: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公室;区创先争优办公室;
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送: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