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全面推动机关节能降耗上新水平
时间:2011-12-07 阅读次数:
环保简讯
〔2010〕第10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强化措施全面推动机关节能降耗上新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东区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
一是培养节约意识,树立节约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树立节约观念,培养节约意识,切实提高全局上下对节约资源基本国策重要性的人生,确保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对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活动、墙报、网络等形式深入宣传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的法规政策;在办公室张贴宣传画,教育、引导和规范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节能从我做起,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倡导有利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的工作、生产和生活方式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节约型社会也是一个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为确保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有章可循,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公共水电、设施的维修和改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的各类资金管理;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和日常事务等一系列可操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加快建立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开展资源消耗自查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建筑节能、电子政务、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节能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公务活动的每个环节,以实际行动为创建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
报:赵勇书记、海波区长、海山副区长;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法宣处;
区城乡环境整治办。
送: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