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环保局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
时间:2011-12-07 阅读次数:
环保简讯
〔2010〕第4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东区环保局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
东区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正确认识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坚持把信访工作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把解决好环境扰民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处理信访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抓好污染投诉、环境纠纷案件的查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环境信访机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首长负责制,坚持做到信访投诉“三有”(即:有领导管理、有部门受理、有专人处理)。二是坚持学习,强化素质修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信访条例、信访实践案例和环境保护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环保信访队伍的战斗力。三是坚持每月“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为了便民高效处理信访投诉,主动向社会发放工作联系卡,在卡上公布局领导姓名、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全面体现“有需要请与我联系,您的需要是我工作的方向”的环保服务初衷。四是加大环保热线“12369”投诉受理力度,强化“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监督和管理,保持环保污染投诉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切实拓宽信访投诉渠道,增强环保服务的主动性。同时对热线要求“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直到群众和企业满意为止;对于一些没有留下被投诉单位详细地址和投诉人电话的投诉问题,环保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和街道(镇)联系,一起排查,共同解决。五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在解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加强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区域及环保治理设施运转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处理群众投诉中,接到投诉后,分管领导亲自率领执法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调查。对一时难以办结的信访投诉,及时做好落实协调解决措施及信访投诉人回复、疏导工作。并加强节假日、夜间抽查,防止企业偷排、超标排放,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是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环保信访问题。七是坚持开展信访案件回访制度,对老百姓关心的环保问题整治情况、整治效果进行回访,将信访处理以老百姓满意为标准,切实把信访作为一件民心工程来抓。
报:赵勇书记、海波区长、海山副区长;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法宣处;
区城乡环境整治办。
送: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