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环保强化“六个清楚”确保企业环境监管到位
时间:2011-12-07 阅读次数:
环保简讯
〔2010〕第2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东区环保强化“六个清楚”确保企业环境监管到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近日,东区环保局着眼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就2010年环境监管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环保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环境监管水平,必须做到“六个清楚”。
一是清楚重点监管企业的生产工艺,能说清在哪个环节上产生何种废物或产生哪些污染物。二是清楚监管企业原材料的使用和生产情况,掌握原(辅)材料与产品的消耗比率。三是清楚环保治理设备设施,掌握设备的技术情况和设施运行对污染物的治理状况。四是清楚企业的排污总量,明白企业的水、电、煤消耗情况,掌握企业排污申报数据变化。五是清楚企业的污染物种类,明白企业污染物监测数据和污染物控制指标,掌握监测时间和数据有无变化情况。六是清楚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详细掌握企业生产运行记录,有效控制企业是否满负荷或超负荷生产,是否有能力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目前,东区环保局能够随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实现主要企业污染源的动态管理,为推进全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整体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报:赵勇书记、海波区长、海山副区长;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法宣处;
区城乡环境整治办。
送: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