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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巡回小组检查指导东区环保局学习实践活动

时间:2011-12-07   阅读次数:

  环保简讯

  〔2009〕第32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巡回小组检查指导

  东区环保局学习实践活动
 
  

  5月21日,东区政协吴跃生副主席率东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巡回小组对东区环保局前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行了检查。巡回小组对环保局前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东区环保局第一阶段工作完成较好。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主题明确、活动深入,信息报送及时,规定动作按时完成,在理论总结上有创新,同意环保局转入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并对区环保局开展第二阶段的活动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征求意见要广泛。要拓展渠道,积极征求服务对象、基层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查找问题要准确。要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查找局内、班子和个人的问题。三是分析原因要透彻。要多找主观原因,少找客观原因,原因要找准,分析要透彻。四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氛围要浓厚。要积极邀请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和普通职工参加,准备要充分。五是要制定具体得力的整改措施。要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的问题制定出具体得力的整改措施。六是解决问题彻底。要针对查摆出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七是材料要准备充分详实。要认真准备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及时报送各类方案资料,做好档案资料的完善和管理工作。

  东区环保局在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中,将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学习实践要求,严要求、重服务,以保障辖区群众健康为己任,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运用到日常环保工作中去,领导党员做表率,怀着饱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报:赵勇书记、海波区长、海山副区长;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法宣处;

  区学习实践办、区城乡环境整治办。

  

  送:各相关部门。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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