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讲典型 环境监管抓重点
时间:2011-12-07 阅读次数:
环保简讯
〔2009〕第22期
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学习实践讲典型 环境监管抓重点
近日,东区环保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交流活动。全体党员结合自身的学习进行了交流发言,局领导围绕“解决环境民生,改善环境质量,推进东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实践载体,针对典型讲事迹和监管抓重点进行了正确引导,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
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中,区环保局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理论学习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学习先进与身边典型结合起来,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更丰富、活动更多样、效果更实在。通过身边特别是局内先进典型的现身说法,增强了活动典型讲效果,正确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促进环保执法队伍形象的进一步提升,努力为我区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同时,针对近期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多次出现外排废水污染物超标的现象,开展了针对性的案例分析。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使大家弄清了该企业废水多次超标排放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的环境意识、社会责任、处理设施等方面问题。在下步工作中,要以提高企业领导和现场管理人员环保意识为切入点,让企业明白环保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企业的发展中要讲究可持续发展,要从增强环境意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自觉保护环境。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中,要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既要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的职能作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又要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切实为企业提供环境业务指导,积极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突出重点上,局领导还就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抓好环境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解决影响社会和谐发展,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使党员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二是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在学习活动中有新行动和新突破,在自身实践中有新开拓和新发展,在解决问题时有新思路和新能力。三是就执法工作如何解决环境民生,应在履行监察职责、强化队伍建设、服务社会和民生等方面多下功夫,找准问题关键,提出解决措施。四是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让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本单位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与积极整改,强化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报:赵勇书记、海波区长、海山副区长;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法宣处;
区学习实践办、区城乡环境整治办。
送: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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