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7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阅读次数:
2019年1月,东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4µg/m3,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东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弄弄坪测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3.3%,优良率与去年同期持平。炳草岗测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率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2.0%、26.0%。四十中小测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率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22.5%、7.3%。
形势及要求
1月环境空气质量未实现常态化控制目标,部分指标不降反升,年度超标风险较大。
各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及其变化趋势,对辖区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负责,认真落实重点区域领导包抓责任制,落实部门责任和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网格化监管,坚持“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持续开展保点行动,全力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各职能部门切实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职责,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强化各责任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联动联防联治,共同推进东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工业企业要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生产组织,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控污减排,建立不利气象条件下工业控污减排应急机制,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附件
2019年1月东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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