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环保局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3日-2019年2月12日东区环保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2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2-2232880(审批股)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东林巷9号东区环保局生态(审批)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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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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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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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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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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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套厨具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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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东环建[2019]3号 关于攀枝花市润德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3万套厨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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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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