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4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建立资金档案。为规范城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款用于商品房有关工程建设。区住建局根据《攀枝花市城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办法》,对辖区22个在办理预售资金的楼盘进行建档管理。
二、严格资金拨付。对申请预售款的项目,坚持实地查看工程进度,按工程进度拨付预售资金,认真核实工程款用途相关资料及监管账户余额表,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三、加强市区联动。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做好预售资金审批档案资料管理,确保辖区预售资金得到有效监管,截至2018年4月共计办理预售资金27笔,涉及金额13562万余元,有效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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