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发展规划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3-04-25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按照贵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3〕3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6名,临聘人员19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11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4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9.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2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区住建局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2179.45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30698.2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27309.85万元。2021年末结转和结余46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1.94万元,项目支出结余450.5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实现支出30698.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3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8    万元,资本性支出25643.17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建局对2022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22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34118.11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32179.4505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504.2405万元,项目支出31675.21万元。

  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38.05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513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区住建局2022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22年全年共计支出30698.26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本息资金、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东区辖区市政设施维护、路灯电费及维护费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住建局2022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22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城市更新”焕发新颜。在全市率先启动城市更新行动,围绕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和区委“一二三五”总体思路,牵头征集全区各部门意见,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精明增长理念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的意见》,在全市率先形成工作专班驻点望江片区办公。项目推进中,“全覆盖”式对片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征集更新意见1400余条,保障了城市更新行动更贴近人心;“加速度”式拆除棚改楼12栋(完成总体计划67%),拆除违建47处(4291平方米),为更新改造打开空间;“多渠道”式推动片区便民场所打造、道路改造、电梯加装、杆管线入地、光伏加装、污水管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得到有力推动。

  (二)“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系统推动23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项目工程总量80%,惠及居民7774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难题,努力打造特色亮点,提升居民城市化生活水平。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50部,切实方便老城区群众出行。

  (三)“住房保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公租房实物配租1次分配入住居民43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6.95万元涉及居民93户;联合区级有关部门追回人才公寓、五十四公租房欠缴租金4.8万元,种种举措保障了辖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二是投资150余万元改造棚改腾空房屋修建人才公寓28套,拆除棚改房屋39栋并利用棚改地块修建停车场16个(预计增加财政收入26.58万元/年),加快推动原市公安局地块、金星巷地块资产评估、注销等工作,确保棚改存量资源有效利用。

  (四)“城乡治理”取得成效。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东区辖区内市政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普查并启动部分污水管网项目前期工作;炳四区中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已启动初设、施工前期挂网,积极对外推介炳四区路网工程,为项目顺利建设打下基础;结合东区消防需求,全力推进完成东区50座市政消火栓点位踏勘及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市政公共设施硬件基础,为消防救援提供了充足水源保障。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围绕城市基础设施专项治理成立工作专班,整治辖区次支干道路面、人行道地砖、沿边线近8000平方米;排查修缮路灯413处;更换窨井盖68个,修复水沟沟盖板116块;安装宣传道旗132面,张贴大尺寸宣传画报14处;并对学校周边及部分高边坡的交通标识进行了增设、更换、规范,及时消除了各类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五)聚焦经济指标,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全国稳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稳经济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做好住建领域“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对接辖区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指导按时按质报送建筑业产值及财务状况、房地产销售面积等经济指标,积极推动辖区房地产业回暖,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审批流程,尽量减轻企业资金流转压力。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达265.6亿,同比增长10.6%;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7%;房地产投资全年完成23.2667亿元,同比增长1.15%。

  (六)加快项目建设,提供优质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年度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清单,加快推进新鸥鹏、桃源里、幸福里·水街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目按时完工达效。二是科学划分建筑工地管理区域,以4人一组为单位,高效做好19个在监项目管理服务,将工程验收流程从2天压缩至半天。

  (七)着力防范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聚焦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点环节,重点围绕建筑工地管理、自建房风险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为建设“质量强区”贡献力量。全方面做好建筑工地管理工作,2022年已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50余人次,排查并发现安全隐患420余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39份,整改率达96%,建筑工地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自建房屋摸排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方案,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图斑排查15272个,排查自建房4024栋(城镇740栋、农村3284栋),包含:经营性自建房807栋,非经营性自建房3217栋,自建房排查率达100%。排查工作顺利完成,进入隐患整治阶段。多措并举推进遗留问题化解,“问题楼盘”方面,6月天骄名都项目住宅部分实现交房,8月恒大城实现复工,其余问题楼盘化解工作按计划推进。国开行九期方面,积极对片区环境实施改善,确保居民情绪总体稳定,有关街道已退还房产证23本,已草拟了项目终止公告。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着重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基础配套设施也更加完善,提升了城市建设形象,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棚改贷款项目统借统还本息资金安排不足,与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支付的本息资金足额安排预算。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附件:2022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审核: 雷云   责任编辑: 吴晓燕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