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3-03-14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按照《关于开展 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2﹞6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4名,临聘人员20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8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5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10.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区住建局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52.4156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23612.4986万元,其他收入0.24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23612.4986万元。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11368.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1.7727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1356.538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实现支出29243.0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7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93.6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201万元,资本性支出1748.871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建局对2021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21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45932.3275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4752.4156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503.2456万元,项目支出4249.17万元。

  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34.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57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区住建局2021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21年全年共计支出34980.8094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本息资金、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东区辖区公租房补贴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住建局2021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21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东区建筑业产值完成240.0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42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1.33亿元;房地产商品房屋销售面积21.97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人数2309人,工资总额预计1.58亿元;2017—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安置26587户。

  (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市级相关工作安排全力推进棚改各项工作。报账方面,经多次组成专班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接棚改报账,落实棚改报账资金约34亿元,涉及居民11158户。截至9月底东区棚改目标任务已完成26587户,涉及资金约76亿元。棚改土地利用方面,一是积极推进桃源街、金华巷、二街坊、原市公安局等棚改腾空土地整理上市,2021年完成桃源街棚改腾空出让工作,土地出让金达1.64亿元;二是做好零星棚改地块综合利用工作,已会同财政、规划、兴东、街道(镇)等部门,现场对弄弄坪、大渡口等235处非出让棚改腾空土地现场考察,研究棚改腾空土地开发利用事宜。维稳方面,对来访居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组成专班赴成都接访1次,前往市、区政府现场开展化解工作10余次,未出现重大维稳事项。

  (三)多举措推动重点项目。一是2021年区住建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共13个,分别是太谷广场、恒大城、望江一号、攀商·首院、山水康城、攀东雅居、禅院里、湖畔森邻、攀商·幸福里水街、未来之城、新欧鹏项目、中心医院至华南大桥连接线、二规十路项目,项目均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建设。二是制定并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建设污水管网30公里。

  (四)公租房工作。一是实物配租工作。2021年东区住建局计划开展两次实物配租工作,已开展实物配租1次,分配入住63户。二是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全年计划对130户居民发放租赁补贴,涉及金额约14万余元,已发放1106户次涉及资金约93910元。三是加强公租房日常管理工作。正在会同公安、街道、物业等部门,对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承租户开展清退工作。

  (五)加大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二是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东区辖区监管的建筑工地共24个,施工建筑面积约89万㎡,扬尘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已经完成接入4家(幸福里、农商行、新鸥鹏、山水鞠)。三是开展辖区建筑工地检查共计120余次,对未严格按照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的工作要求落实扬尘措施的建筑工地下发了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四是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检查。2021年,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治活动今90余次。

  (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入库业绩核查中对309条业绩企业业绩进行核查。邀请60个单位参加企业座谈会,收集企业回复意见3条。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对资质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学习,要求其结合省厅、市局关于深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做好资质审批相关工作。

  (七)加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21年5月至10月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组织开展了汛期专项排查31个项目,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一是检查了各项目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人员准备情况,是否开展防汛应急演练等;二是施工现场及深基坑、高边坡、起重吊装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严格落实具体防汛措施。2021年4月至8月组织街道(镇)对辖区排水管网排查,投入120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共检查管网160余公里,暗涵15公里、检查井盖110余个。

  (八)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作。2021年我局维修奥林匹克路段太阳能路灯100杆,铺设线路600多米改造太阳能路灯共21盏,弄弄坪老旧小区改造新增308盏用电路灯,45盏太阳能路灯;完成万达至佳联路人行梯步。

  (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完成湖光小区国税局家属楼、消防支队家属楼住宅等26个单元增设电梯的业务指导、争议调解、申请审批等工作,开工建设电梯3部。

  (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东区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8个,惠及居民7234户,积极推进银河A·B座示范小区打造。

  (十一)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全区已排查城镇房屋建筑4921栋,2055.65万平方米,排查100%,已完成城镇房屋排查任务;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风险710栋,其中存在消防风险364栋,已采取应急处置249栋;存在结构风险74栋,已整治19栋(其余部分正在委托第三方开展鉴定);存在其他风险145栋,已整治28栋。二是东区共排查农村房屋建筑2576户,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共268 户,已评估鉴定238户,鉴定率88.8%,鉴定为C、D级危房219户,已完成整治120户,整治率54.7%。

  (十二)问题楼盘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共计15个,涉及“逾期未办证”项目8个,共计2922套,已办证7个楼盘、2749套。涉及“逾期交房”项目6个,已预售1205套,目前项目已复工4个(天骄名都、铂金时代、鼎盛家园、SOHO领地),暂未复工3个(馨港湾、半山望墅、恒大城)。

  (十三)维稳信访、提案工作。完成信访投诉回复信件1100件,其中民生热线990件、领导信箱80件、人民网14件、省信访件16件。办理政协提案18件,人大建议10件,满意率100%。

  (十四)积极推进创文工作。2021年9月,我局对创文工作需整改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具体点位现场情况逐一确定整改措施。

  (十五)强化人防工作。2021年5月参加市人防办组织的野外应急通信训练1次;2021年7月参加全市人防通信比武竞赛;2021年9月对17个警报器管理单位人员及各街办相关人员进行了电声警报器维管人员业务培训。

  (十六)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完成东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完成东区历史文化名街(大渡口街、瓜子坪兰谱路)的申报工作。三是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环保督察、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四是较好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重点工作。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着重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基础配套设施也更加完善,提升了城市建设形象,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棚改贷款项目统借统还本息资金安排不足,与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支付的本息资金足额安排预算。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审核: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