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6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5名,临聘人员22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6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5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10.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区住建局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053.1883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10526.8958万元,其他收入7.3511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10534.2469万元。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25044.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0.1471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5034.498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实现支出21368.00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8.5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2.8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21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138.881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建局对2020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20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35708.6833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2053.1883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543.3983万元,项目支出1509.79万元。
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40.090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6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区住建局2020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20年全年共计支出21368.0073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本息资金、市中心医院连接线规划设计项目、市桃源街地块规划调整项目、东区辖区廉租房补贴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住建局2020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20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建筑业产值完成227亿,超目标任务;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9.4亿元,超目标任务;
3.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亿元,超目标任务;
4.房地产商品房屋销售面积32万平方米;
5.房地产从业人员人数2367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9363.6万元;
6.招商引资引进亿元项目2个(攀商幸福里水街、沐川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年完成7亿元。
7.积极开展项目包装及资金争取工作。
(二)主要成绩和特色亮点。
1.多举措推动重点项目。一是2020年区住建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共6个,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分别是太谷广场、恒大城、铜锣湾广场、望江一号、攀商·首院、山水康城项目。其中太谷广场项目一期完成主体工程的80%;恒大城项目二期完成主体工程的55%;攀商·首院项目一期2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山水康城项目一期2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二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污水管网62.594km,其中东区银江镇污水管网工程累计完成6.37m,东区江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累计完成8.33km,东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47.89km。三是城市微循环道路建设。初步完成中心医院华南大桥、西海岸交通微循环方案。
2.全面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一是攻坚克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签约、报账工作。截至目前,个人产权已签约24903户,签约率99.1%,未签约227户(个人产权住宅类未签约143户,个人非住宅未签约84户);已报账12833户,支付资金约47.3亿元。未报账16305户(其中个人产权类12298户,公房4007户)。还需安置补偿款约39.72亿元(不含拆除费、工作经费等费用)。二是2017—2018年东区棚改房屋需撤除921栋,已拆除约191.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2017年棚改项目房屋230栋,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纳入2019年拆除计划的还有约30万平方米未拆除;2018年棚改项目约87万平方米房屋未实施拆除。目前已完成未纳入2019年拆除计划的剩余楼栋及2018年棚改楼栋拆除清单编制工作。
3.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一是2019年实施的交通小区已完成休闲广场、人行梯道、小型停车场、花池的修建;冷冻厂家属区内已拆除的房屋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苗圃小区、兰一区、兰二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建设。二是2020年东区计划实施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清单编制等工作。已在东区造价单位库中抽取3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正在开展政府采购招设计单位。
4.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做好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已完成湖光小区国税局家属楼、消防支队家属楼、中心医院家属楼、老市委楼、老市长楼、电业局家属楼等住宅(共计11个单元)增设电梯的业务指导、争议调解、申请审批等工作,该11个单元已完成增设电梯方案设计,进入施工阶段。
5.加大在建项目施工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二是开展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宣传培训8次,开展质量抽查、巡查150余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整治40余处安全隐患,辖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三是对辖区16个工地开展了扬尘治理专项工作,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并及时整改完毕。四是提前介入攀西阳光欢乐谷项目的施工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在进行涉及半山望墅项目的国土、规划、建设、修建房屋等内容的资料收集。五是协调渡口记忆中段项目于6月11日复工,上段通过市质安站安全复工验收和结构验收。
6.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对东区辖区2019年1月1日以来的87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进行清理,其中涉及勘察设计招投标项目11个,监理招投标项目16个,施工招投标项目60个(含往年结转项目12个)。87个项目中,市级备案项目30个,东区备案项目57个,往年结转项目12个,现已全部完成自查。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成项目核查3个,有3个项目正在核查中。
7.有序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实物配租方面完成桃源街改制企业居民三批次摇号分配工作,涉及居民40余户。二是东区保障性住房2019年第二批次申请资料共88户,已完成居民入住工作。三是货币补贴工作完成2020年第一季度公租房补贴审核工作,正在开展2020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公租房补贴发放工作。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东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使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不断改善了城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经费安排不足,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与单位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实施的项目经费足额安排预算,适当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定额,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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