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时间:2023-08-24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序号

具体事项

事项内容

牵头单位

1

指导监督城镇(建制镇及以上)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污水的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已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牵头负责城镇(建制镇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作。

市政股

2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组织落实相关城市扬尘控制措施,指导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配合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质安站

3

指导城市供、排水建设与管理工作

指导新建市政工程、楼盘小区等供、排水建设与管理工作。

市政股

4

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

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统筹开展建筑装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生态建设与修复。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质安站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审核: 陈利斌   责任编辑: 吴晓燕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