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4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提级交叉巡察。10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发改局党组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并对照巡察意见,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2022年11月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军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
(二)责任落实方面。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收到《反馈意见》后,区住建局党组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整改措施并进行警示教育和总结反思。2022年10月31日,区住建局党组召开2022年第14次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并通过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要求全局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摆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11月10日,经市委、区委审定,区住建局党组正式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攀东住建党组〔2022〕45号),按照有关方案落实整改职责。
(四)监督检查方面。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指导巡察整改,及时跟踪督查责任股室整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股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落实问题
1.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一是学习不到位。巡察时,没有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未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也没有深入学习涉及本系统、本领域的上级法规、政策。二是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紧密,2021年完成的《攀枝花市东区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调研报告》,存在报告粗糙、数据不详实、无意见建议等问题,不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8月2日、8月30日,先后召开第7次干部职工大会、第11次党组会,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并对习近平经济思想传达学习;9月27日,召开三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各类会议研究最新政策法规,以学习促发展,以学习筑根基。二是对撰写《攀枝花市东区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调研报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反思,在2023年撰写《东区“问题楼盘”风险防范及化解工作调研报告》过程中,做到数据详实、建议可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一是政策制定不及时。《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助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政法、发展改革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巡察时,仅草拟了《东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二是对重点民生工程重视不够。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开展过程中被动执行政策,牵头作用发挥不好,仅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过1次,无具体措施,导致未完成全年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在充分调研、摸排的基础上,形成《攀枝花市东区物业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送审稿),正在征求区级有关部门意见。二是科学合理制定了2022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计划,不仅多次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上研究工作,还于3月16日在竹湖园社区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宣传电梯加装工作,2022年按时完成了既有住宅电梯加装任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党组未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是制度制定有缺陷。2018年至2021年,《党组会议制度》中“三重一大”事项,未明确大额资金数额;《东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及报销制度》规定“经费开支实行局长一支笔签字制度”,与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三不分管”相冲突。二是党政议事决策边界不清。2018年以来,共召开125次党组会,未召开过局长办公会,在党组会上研究应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行政事项。如2020年5月在党组会上审议机关内部管理制度、6月会上听取各股室日常工作汇报并安排工作。
整改情况:集体研究并印发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是明确1万元以上资金上局党组会研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积极对接区财政局,明确局内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分管财务领导。二是明确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室议事决策边界,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坚持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项目推进,听取日常工作汇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一是工作不严谨。2018年至2021年党组会记录均在活页记录本上记录,且记录本未及时归档,2022年党组会记录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会议记录本》;2020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备案专用章与行政章交替使用;下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内容前后矛盾。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2021年《全局职工大会记录本》丢失;2020年12月未将集体讨论赵洲新提拔情况记入党组会议记录本;2021年6月,房管股股长安波工作变动时,未办理资料移交,造成部分资料遗失。三是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2020年6月24日,市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指出“在房地产项目税费收取、资金监管、报备审核等方面存在监管不严、把关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区检察院发出3份《检察建议书》和1份《立案决定书》,均要求区住建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会一本”更换、规范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记录本(均为装订记录本);制定了东区政府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建建筑结构主体的项目)的具体施工许可办事流程,严格按照有关流程办理施工许可证;规范了消防验收备案用章管理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内容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二是结合统计工作,制定了《统计档案管理、交接制度》,全面加强局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三是根据已收到的“三书一函”内容,围绕“问题楼盘”化解、市政基础设施整治等方面,广泛开展问题整改并销号,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淡薄。一是解决群众困难思路不多。2018年以来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8个,42个小区无物业管理。二是办理群众反映事项不规范。2020年区信访联席办指出市长信箱办理存在回复内容空白、将内部签批意见作为回复内容公布、泄露当事人信息等问题。三是监督指导作用不到位。2021年在办理12345服务热线中“攀钢润嘉物业在小区内堆放大量固体垃圾,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时,对街道社区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以路桥小区为试点,2023年积极探索物管委管理模式,填补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空白。二是对2020年区信访联席办指出问题所涉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协调、收集、外发工作。三是对润嘉物业进行约谈,尤其是2023年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联合辖区大渡口、瓜子坪、弄弄坪等有关街道,对润嘉物业管理范围开展集中整治。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资产取得后未及时入账。部分资产取得时间为2021年5月,入账时间为2022年5月。二是资产折旧年限错误。2006年1月新购空气调节电器折旧年限为10年,现已折旧16年。三是资产划拨后未履行手续。巡察时,未将原东区规划分局所使用的15项固定资产随机改划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固定资产及时核查未入账原因并开展入账管理工作。二是对2006年1月新购空气调节电器折旧年限情况进行核实,正确、规范入账。三是已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按程序对15项固定资产进行移交并再次排查是否有类似资产尚未移交,经排查,暂无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完善手续、规范建设行为不力,辖区兴东集团等承建单位仍采用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模式;2018年至今有50个政府投资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重点项目推进缓慢。2021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任务为100部,只完成17部。三是未按项目合同支付设计费。2021年7月一次性支付冷冻厂家属区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合同款6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四是项目质量问题突出。2021年6月实施的万达广场西侧人行步道建设项目,铺设的700余块地面砖中,有45块开缝断裂、3块脱离松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东区政府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建建筑结构主体的项目)的具体施工许可办事流程,简化了有关审批流程;主动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完善项目施工许可手续。二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每周收集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局办公室每月形成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月报,全面强化有关工作调度。三是加快各类已签订合同支付进度,严格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四是房管股派专人赴万达广场西侧人行步道现场核实情况,组织施工队伍对破损地砖进行修复,同时加强巡查、处置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一是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2021年4月22日党组会议研究2021年1至3月廉租住房补贴2.8万元、支付2021年“五一”节职工慰问品经费等议题,2021年7月1日研究支付万达广场西侧人行步道设计费等八个议题,“一把手”未发表意见。二是“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多笔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如2020年支付市统计局国调路口拓宽项目工程款58.21万元;龙珠路上路口拓宽项目工程款72.75万元;退农民工保证金4笔共86.40万元。三是研究议题无讨论过程。2020年11月13日研究涉及2019年老旧小区第二笔款项75.6万元(总中标金额30%)等6个议题,2022年4月28日研究关于拨付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的请示等3个议题时,没有具体的讨论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局第14次党组会集体研究并通过了《区住建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巡察反馈意见以后均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明确了局党组会“三重一大”议事内容,对先期未上局党组会研究的项目向区政府形成专项报告。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指派专人记录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内容,对讨论发言过程详细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18年讲党课3次,2020年讲党课3次,未达到规定次数;2019、2021年不同程度存在领导班子成员未到会签字;2019年至今无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记录。二是党费计算不准确。2018年全体党员缴费基数均用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2019年至今有2名党员缴费基数、比例不准确。三是党建责任主体不准确。副局长伍勇作为党外领导干部在2020年度被安排落实党建“一岗双责”;长期以来党组行文均使用行政公章。四是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行文主体不规范,如2020年支部换届使用行政公文以党组名义进行请示,并报送选举结果;《机关党支部改选机关党支部书记会议方案》落款为“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党支部印章;人数统计不准确,选举结果报告中“大会应到党员11名,实到党员10名”,而签到人数却为11名。五是民主生活会不严肃。2019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在《攀枝花市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实本》;2021年度记录在干部职工大会记录本中。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已按要求开展讲党课活动4次(每季度1次)并组织到会成员签到;党支部书记同局内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传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缴存基数收取党费。三是已于11月16日办理“中共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实体章和电子公章。四是已对有所支部文件进行了梳理,对行文错误文件进行更正,今后谨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民主生活会议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以来,区住建局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未严格执行《东区各单位(部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中相关规定,如2021年1月邓莉琳同志任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时,程序随意、过程简单,仅有任职文件,缺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党风廉政情况说明等资料。
整改情况:对2020年以来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进行梳理,全面加强管理培育。在2022年新选拔王弋源、李昊胭等中层干部前,均充分酝酿,经党组会集体决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组未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经验教训。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区住建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反思《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完善运行机制,推动住建纵深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不断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完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大巡察反馈的工作作风、意识形态、党建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落实。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时研究、科学部署;将责任传导到每个班子成员、每个股室、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持续转变作风,营建风清气正氛围。强化日常工作监督问效,提早发现问题隐患,提前化解处置;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线索至纪检相关部门,全力营建风清气正的住建队伍。
另涉及6个问题属于内部工作事项,在正式批复前不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公开,不对外宣传。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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