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4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按照《攀枝花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攀住规建发﹝2015﹞23号)以及《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调整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审核相关流程>的函》(攀东住建函〔2018〕13号)规定,东区各部门上报2018年公租房申请资料共46户,其中有6户放弃本次实物配租申请。经初步审核,3户家庭不符合实物配租申请条件,37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现将37户符合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东区住保办:2224014。
附件:2018年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第一批次人员信息表.docx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4日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