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31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非居民用水大户企业: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有效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其利用效率,保障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遵循“节约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参照用水单位上年度用水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发展,我局对全区用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1万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定了2023年度我区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2023年全区计划用水单位共234家,核定2023年度用水计划指标为2116.4436万立方米。现将核实用水计划指标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0日。请相关单位、企业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核。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东阳巷15号(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241507。
附件:2023年度攀枝花市东区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xlsx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1日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