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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2021年度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2-10-26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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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简介 ……………………………………………………1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19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6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4

二、收入决算表 ……………………………………………64

三、支出决算表 ……………………………………………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简介 1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6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4

  二、收入决算表 64

  三、支出决算表 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参与城镇小区住宅规划的编制、审核、指导建筑和管理;配合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辖区内城市污水管网规划;负责辖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红线范围外,权限范围内污水管网新建;负责权限范围内乡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供排水和运行维护、城市防汛、城市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东区建筑业产值完成240.0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42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1.33亿元;房地产商品房屋销售面积21.97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人数2309人,工资总额预计1.58亿元;2017—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安置26587户。

  二、主要成绩和特色亮点

  (一)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市级相关工作安排全力推进棚改各项工作。报账方面,经多次组成专班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接棚改报账,落实棚改报账资金约34亿元,涉及居民11158户。截至9月底东区棚改目标任务已完成26587户,涉及资金约76亿元。棚改土地利用方面,一是积极推进桃源街、金华巷、二街坊、原市公安局等棚改腾空土地整理上市,2021年完成桃源街棚改腾空出让工作,土地出让金达1.64亿元;二是做好零星棚改地块综合利用工作,已会同财政、规划、兴东、街道(镇)等部门,现场对弄弄坪、大渡口等235处非出让棚改腾空土地现场考察,研究棚改腾空土地开发利用事宜。维稳方面,对来访居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组成专班赴成都接访1次,前往市、区政府现场开展化解工作10余次,未出现重大维稳事项。

  (二)多举措推动重点项目。一是2021年区住建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共13个,分别是太谷广场、恒大城、望江一号、攀商·首院、山水康城、攀东雅居、禅院里、湖畔森邻、攀商·幸福里水街、未来之城、新欧鹏项目、中心医院至华南大桥连接线、二规十路项目,项目均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建设。二是制定并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建设污水管网30公里。

  (三)公租房工作。一是实物配租工作。2021年东区住建局计划开展两次实物配租工作,已开展实物配租1次,分配入住63户。二是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全年计划对130户居民发放租赁补贴,涉及金额约14万余元,已发放1106户次涉及资金约93910元。三是加强公租房日常管理工作。正在会同公安、街道、物业等部门,对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承租户开展清退工作。

  (四)加大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二是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东区辖区监管的建筑工地共24个,施工建筑面积约89万㎡,扬尘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已经完成接入4家(幸福里、农商行、新鸥鹏、山水鞠)。三是开展辖区建筑工地检查共计120余次,对未严格按照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的工作要求落实扬尘措施的建筑工地下发了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四是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检查。2021年,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治活动今90余次。

  (五)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入库业绩核查中对309条业绩企业业绩进行核查。邀请60个单位参加企业座谈会,收集企业回复意见3条。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对资质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学习,要求其结合省厅、市局关于深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做好资质审批相关工作。

  (六)加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21年5月至10月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组织开展了汛期专项排查31个项目,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一是检查了各项目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人员准备情况,是否开展防汛应急演练等;二是施工现场及深基坑、高边坡、起重吊装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严格落实具体防汛措施。2021年4月至8月组织街道(镇)对辖区排水管网排查,投入120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共检查管网160余公里,暗涵15公里、检查井盖110余个。

  (七)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作。2021年我局维修奥林匹克路段太阳能路灯100杆,铺设线路600多米改造太阳能路灯共21盏,弄弄坪老旧小区改造新增308盏用电路灯,45盏太阳能路灯;完成万达至佳联路人行梯步。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完成湖光小区国税局家属楼、消防支队家属楼住宅等26个单元增设电梯的业务指导、争议调解、申请审批等工作,开工建设电梯3部。

  (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东区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8个,惠及居民7234户,积极推进银河A·B座示范小区打造。

  (十)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全区已排查城镇房屋建筑4921栋,2055.65万平方米,排查100%,已完成城镇房屋排查任务;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风险710栋,其中存在消防风险364栋,已采取应急处置249栋;存在结构风险74栋,已整治19栋(其余部分正在委托第三方开展鉴定);存在其他风险145栋,已整治28栋。二是东区共排查农村房屋建筑2576户,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共268 户,已评估鉴定238户,鉴定率88.8%,鉴定为C、D级危房219户,已完成整治120户,整治率54.7%。

  (十一)问题楼盘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共计15个,涉及“逾期未办证”项目8个,共计2922套,已办证7个楼盘、2749套。涉及“逾期交房”项目6个,已预售1205套,目前项目已复工4个(天骄名都、铂金时代、鼎盛家园、SOHO领地),暂未复工3个(馨港湾、半山望墅、恒大城)。

  (十二)维稳信访、提案工作。完成信访投诉回复信件1100件,其中民生热线990件、领导信箱80件、人民网14件、省信访件16件。办理政协提案18件,人大建议10件,满意率100%。

  (十三)积极推进创文工作。2021年9月,我局对创文工作需整改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具体点位现场情况逐一确定整改措施。

  (十四)强化人防工作。2021年5月参加市人防办组织的野外应急通信训练1次;2021年7月参加全市人防通信比武竞赛;2021年9月对17个警报器管理单位人员及各街办相关人员进行了电声警报器维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五)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完成东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完成东区历史文化名街(大渡口街、瓜子坪兰谱路)的申报工作。三是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环保督察、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四是较好完成党史教育、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4980.8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8.03万元,减少1.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36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01.55万元,占79.2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0.7万元,占20.79%;其他收入0.25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924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42万元,占1.78%;项目支出28723.6万元,占98.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969.1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8.21万元,减少1.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57.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18.28万元,增加61.3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本年支付棚改还本付息费用增加,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5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4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4万元,占0.24%;卫生健康支出18.8万元,占0.08%;节能环保支出140.16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23140.57万元,占95.40%;城乡社区支出876.69万元,占3.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5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25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12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8.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164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39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15万元、津贴补贴58.97万元、绩效工资100.01万元、奖金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6万元、住房公积金2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74万元、生活补助21.22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3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3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1.19万元、邮电费3.02万元、差旅费4.33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委托业务费2.01万元、工会经费3.38万元、福利费0.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985.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8万元,比2020年减少10.13万元,减少25.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支出总额2.38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项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市路灯及亮化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区财政局:

  按照贵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2﹞6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4名,临聘人员20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8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5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10.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区住建局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52.4156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23612.4986万元,其他收入0.24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23612.4986万元。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11368.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1.7727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1356.538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实现支出29243.0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7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93.6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201万元,资本性支出1748.871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建局对2021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21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45932.3275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4752.4156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503.2456万元,项目支出4249.17万元。

  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34.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57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区住建局2021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21年全年共计支出34980.8094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本息资金、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东区辖区公租房补贴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住建局2021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21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东区建筑业产值完成240.0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42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1.33亿元;房地产商品房屋销售面积21.97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人数2309人,工资总额预计1.58亿元;2017—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安置26587户。

  (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市级相关工作安排全力推进棚改各项工作。报账方面,经多次组成专班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接棚改报账,落实棚改报账资金约34亿元,涉及居民11158户。截至9月底东区棚改目标任务已完成26587户,涉及资金约76亿元。棚改土地利用方面,一是积极推进桃源街、金华巷、二街坊、原市公安局等棚改腾空土地整理上市,2021年完成桃源街棚改腾空出让工作,土地出让金达1.64亿元;二是做好零星棚改地块综合利用工作,已会同财政、规划、兴东、街道(镇)等部门,现场对弄弄坪、大渡口等235处非出让棚改腾空土地现场考察,研究棚改腾空土地开发利用事宜。维稳方面,对来访居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组成专班赴成都接访1次,前往市、区政府现场开展化解工作10余次,未出现重大维稳事项。

  (三)多举措推动重点项目。一是2021年区住建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共13个,分别是太谷广场、恒大城、望江一号、攀商·首院、山水康城、攀东雅居、禅院里、湖畔森邻、攀商·幸福里水街、未来之城、新欧鹏项目、中心医院至华南大桥连接线、二规十路项目,项目均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建设。二是制定并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建设污水管网30公里。

  (四)公租房工作。一是实物配租工作。2021年东区住建局计划开展两次实物配租工作,已开展实物配租1次,分配入住63户。二是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全年计划对130户居民发放租赁补贴,涉及金额约14万余元,已发放1106户次涉及资金约93910元。三是加强公租房日常管理工作。正在会同公安、街道、物业等部门,对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承租户开展清退工作。

  (五)加大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二是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东区辖区监管的建筑工地共24个,施工建筑面积约89万㎡,扬尘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已经完成接入4家(幸福里、农商行、新鸥鹏、山水鞠)。三是开展辖区建筑工地检查共计120余次,对未严格按照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的工作要求落实扬尘措施的建筑工地下发了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四是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检查。2021年,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治活动今90余次。

  (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入库业绩核查中对309条业绩企业业绩进行核查。邀请60个单位参加企业座谈会,收集企业回复意见3条。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对资质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学习,要求其结合省厅、市局关于深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做好资质审批相关工作。

  (七)加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21年5月至10月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组织开展了汛期专项排查31个项目,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一是检查了各项目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人员准备情况,是否开展防汛应急演练等;二是施工现场及深基坑、高边坡、起重吊装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严格落实具体防汛措施。2021年4月至8月组织街道(镇)对辖区排水管网排查,投入120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共检查管网160余公里,暗涵15公里、检查井盖110余个。

  (八)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作。2021年我局维修奥林匹克路段太阳能路灯100杆,铺设线路600多米改造太阳能路灯共21盏,弄弄坪老旧小区改造新增308盏用电路灯,45盏太阳能路灯;完成万达至佳联路人行梯步。

  (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完成湖光小区国税局家属楼、消防支队家属楼住宅等26个单元增设电梯的业务指导、争议调解、申请审批等工作,开工建设电梯3部。

  (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东区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8个,惠及居民7234户,积极推进银河A·B座示范小区打造。

  (十一)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全区已排查城镇房屋建筑4921栋,2055.65万平方米,排查100%,已完成城镇房屋排查任务;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风险710栋,其中存在消防风险364栋,已采取应急处置249栋;存在结构风险74栋,已整治19栋(其余部分正在委托第三方开展鉴定);存在其他风险145栋,已整治28栋。二是东区共排查农村房屋建筑2576户,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共268 户,已评估鉴定238户,鉴定率88.8%,鉴定为C、D级危房219户,已完成整治120户,整治率54.7%。

  (十二)问题楼盘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共计15个,涉及“逾期未办证”项目8个,共计2922套,已办证7个楼盘、2749套。涉及“逾期交房”项目6个,已预售1205套,目前项目已复工4个(天娇名都、铂金时代、鼎盛家园、SOHO领地),暂未复工3个(馨港湾、半山望墅、恒大城)。

  (十三)维稳信访、提案工作。完成信访投诉回复信件1100件,其中民生热线990件、领导信箱80件、人民网14件、省信访件16件。办理政协提案18件,人大建议10件,满意率100%。

  (十四)积极推进创文工作。2021年9月,我局对创文工作需整改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具体点位现场情况逐一确定整改措施。

  (十五)强化人防工作。2021年5月参加市人防办组织的野外应急通信训练1次;2021年7月参加全市人防通信比武竞赛;2021年9月对17个警报器管理单位人员及各街办相关人员进行了电声警报器维管人员业务培训。

  (十六)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完成东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完成东区历史文化名街(大渡口街、瓜子坪兰谱路)的申报工作。三是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环保督察、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四是较好完成党史教育、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重点工作。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着重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基础配套设施也更加完善,提升了城市建设形象,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棚改贷款项目统借统还本息资金安排不足,与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支付的本息资金足额安排预算。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附件2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住房保障及物业相关事务管理。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公租房管理顺利开展;二是炳三区公租房电梯使用安全、保障性住房小区内部安全、卫生等维护、空置房源物业管理、公共区域以及房屋维修等管理;三是按审计整改要求,办理保障性房屋产权证。

  2、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强化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针对新建工程消防进行验收评定,杜绝消防隐患。

  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

  5、城市防汛职能工作。针对辖区内城市建设、防汛减灾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实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新建工程消防进行验收评定,杜绝消防隐患;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住房保障日常运作、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公租房管理顺利开展;按审计整改要求,办理保障性房屋产权证;做好城市防汛及保证汛期排洪沟顺利排洪工作。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实现全年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2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开支;公租房管理实现公租房管理开支;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治理施工扬尘,促进建筑工地现场根本性转变;确保防汛隐患排查,重点清理排洪沟、迎接环保督察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1年度预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预算287912元,区财政局批复172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指标172000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共计使用资金171868.03元,余131.97元资金指标已收回,其余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有细小偏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基本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高了住房保障、建筑工地、消防设计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项目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东区住建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2

17.2

17.19

10

99.95%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7.2

17.2

17.1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实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针对新建工程消防进行验收评定,杜绝消防隐患;3.2021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4.住房保障日常运作、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公租房管理顺利开展;5.按审计整改要求,办理保障性房屋产权证;6.做好城市防汛及保证汛期排洪沟顺利排洪工作。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专家组现场消防验收评定

1

1

5

5

 

指标2农村房屋隐患排查

1

1

5

5

 

指标3:对辖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3

23

5

5

 

指标4:对辖区排洪沟进行排查

18

18

5

5

 

 

 

 

 

 

 

 

 

质量指标

指标1:强化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保障性住房相关事务管理

0.6

1.5

5

4

 

指标2农村房屋隐患排查

3

2.56

5

5

 

指标3:保障性住房产权办理经费

 

6

5.4

5

4

 

指标4:建筑工地及消防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费

1.6

1.7

5

5

 

指标5:城市防汛等相关职能工作经费

6

6.03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通过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做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2:提高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5

5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有效治理施工扬尘。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96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破损道路维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住建局负责辖区移交市政道路的维护维修。

  2.根据2020年创文工作要求,以及区创文办检查反馈,要求对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3.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资金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的维护维修。

  4.以实际产生费用作为支付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完成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等2条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所实施的内容需符合工程质量要求,道路修复主要是为了方便居民出行。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依据现场查看和相关文件,对所需资金进行申报,所用资金为预算内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为年初下达的市政维修资金,资金使用金额为192082元。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已纳入年初预算,为区财政资金,根据实际产生金额。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已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该项目支出金额192082元,资金使用安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办法,有正规发票、维护前后的对比照片等资料才予以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经费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基本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为基础设施维护,主要产生社会效益,破损路面修复后,方便居民出行,也达到创文要求,暂未接到相关投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项目名称

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主管部门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2082

19.2082

19.2082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等2条道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完成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等2条道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等2条道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等2条道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已完成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等2条道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

20

20

 

质量指标

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破损道路维修完成。

10

10

 

时效指标

2020

2020

2020年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三森建材城路口至天津路路口、佳联路沿线破损道路维修经费192082元。

维修经费192082

维修经费192082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修复基础设施道路,方便居民出行

修复基础设施道路

修复破损道路,路面平整

30

30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随机抽样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道路修复后未接到任何投诉1

10

10

 

总分

100

100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场路及东区辖区道路路牌变更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机场路(玉佛寺至武警支线)更名及东区辖区道路名称变更,更换相关道路标志标牌事务。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区部分道路名称优化调整的批复》(攀府函〔2020〕150号),机场路(三线大道至攀枝花机场)和三线大道北段(天津路至三线大道)及东区辖区道路名称指路标志牌38块,路名座牌11个等交通标志标牌更换设置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因机场路(三线大道至攀枝花机场)和三线大道北段(天津路至三线大道)及东区辖区道路名称变更,对相关道路的标志标牌进行更换,确保标志标牌与道路名称一致。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确保标志标牌与道路名称一致,让市民从道路名称更多了解攀枝花三线建设历史。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1年度预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路及东区辖区道路路牌变更经费预算94600元,区财政局批复94600元,实际申请使用7294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路及东区辖区道路路牌变更经费资金指标72940元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路及东区辖区道路路牌变更经费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路及东区辖区道路路牌变更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变更经费资金使用72940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有所偏差,主要是因为按照政府采购的中标价格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路及东区辖区道路路牌变更经费资金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基本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了确保标志标牌与道路名称一致,让市民通过道路标志标牌更多了解攀枝花市三线建设历史。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项目名称

机场路及东区辖区道路路牌变更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东区住建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46

7.294

7.294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46

7.294

7.294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机场路更名及东区辖区道路名称变更,更换相关道路标志标牌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指路标志牌38

38

38

10

10

 

数量指标

指标2:路名座牌11

11

11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明确城市标志标牌,统一辖区内道路命名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2021

2021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更换机场路等道路相关道标志标牌费用7.294

7.294

7.294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增强攀枝花市三线建设文化底蕴,让市民更多了解攀枝花三线建设历史。

1

1

30

30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100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路灯和城市景观工程电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辖区内路灯和景观灯饰电费及路灯维修。保障市辖区内市政路灯和城市景观灯饰电费,路灯管理维护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辖区内市政路灯和城市景观灯饰用电经费,市政路灯管理维护经费保证。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确保市政路灯和城市景观灯饰用电经费,市政路灯管理维护使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1年度预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和城市景观工程电费预算2637161元,区财政局批复2637161元,实际申请使用1255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和城市景观工程电费资金指标1255000元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和城市景观工程电费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和城市景观工程电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共计使用资金248739.24元,余1006260.76元资金指标,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有一定偏差,主要是因为优先使用2020年的路灯电费财返资金,12月才申请使用2021年路灯和城市景观工程电费预算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和城市景观电费专项经费资金按绩效目标进度有一定差距。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高路灯和城市景观亮灯率,加强路灯维护和管理工作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项目名称

路灯和城市景观工程电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东区住建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63.7161

125.5

24.8739

10

19.82%

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63.7161

125.5

24.873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1辖区路灯和城市景观电费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辖区内路灯和城市景观电费及维护费用

1

1

20

19

 

质量指标

指标1:强化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加强管理,强化城市夜间景观亮化

 

 

15

15

 

时效指标

指标1: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2021

2021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辖区内市政路灯和城市景观灯饰用电相关事项

24.8739

24.8739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居民夜间出行安全,城市景观亮化

1

1

20

2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保障市民夜间安全出行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100

90

 

  马坎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和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攀编委办〔2020〕39号)文件、《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职责调整工作移交清单的函》(攀东综执函〔2020〕18号)文件的要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需将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5个泵站日常运营、维护的工作于2020年8月26日移交到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签订的《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合同》由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甲方继续执行,合同期限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共计36个月)。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关于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污水管网维护费的付款申请;

  (2)东区住建局关于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及5个泵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移交的情况说明;

  (3)《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和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攀编委办〔2020〕36号)文件;

  (4)《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职责调整工作移交清单的函》(攀东综执函〔2020〕18号)文件;

  (5)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合同。

  < >运行、维护费按合同价金额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41.0416万元,合同期最后一季度支付41.0424万元。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票面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该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 >按照合同约定及截污干管运行情况,拨付运行维护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维护单位: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维护地点:攀枝花市钢花村至倮果桥污水干管沿线:

  工作内容:污水干管所有截污口的垃圾、泥沙清理;沿线管道巡查清掏;渡口桥泵站、密地二社泵站的24小时人员值守及绿化管养;金沙俪水、昆堪院、烂院子公路桥下三处泵站及管线维护,保证污水管网安全运行的所有运行、维护工序。

  < >。(1)按照约定的维护规范、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天、每月的各项运行、维护工序;

  (2)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已形成污染的,需按区住建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3)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需对其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维护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

  (4)在运行、维护过程中,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人为损坏管道、井盖、其它财产或第三方物品的,应及时恢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维护中的各类污物,由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行负责装车运输至指定堆弃点。

  (6)运行、维护要求严格依照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8月《马坎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运行维护规程》及相关规范。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5月31日,东区住建局草拟了《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拨付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运行和维护费用的请示》,请示区政府拨付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共三个季度)运行和维护费用共计1231248元。目前资金已批复且拨付完成。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合同约定,运行、维护费按合同价金额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41.0416万元,合同期最后一季度支付41.0424万元。当年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共三个季度)运行和维护费用共计1231248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全部到位。

  < >目前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共三个季度)运行和维护费用共计1231248元已全部拨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委派现场负责人张建具体管理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运行维护事宜。

  (二)项目监管情况。

  区住建局每月定期对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经巡查,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的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内运行正常,未发现违法合同事项。

  < >管网运行正常,有效降低了江北片区污水入江风险,有利于提高金沙江水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管网日常维护管理有序,人员分配合理,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运行正常。

  (二)存在的问题。

  暂无。

  (三)相关建议。

  暂无。

项目名称

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日常管护外包项目运行和维护费用

主管部门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3.1248

123.1248

123.1248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23.1248

123.1248

123.1248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截污干管运行平稳、正常

按要求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维护2座主要泵站和18.1223公里管网

18.1223

18.1223

15

15

 

质量指标

指标1:按合同维护管网和泵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

14

运行期因暴雨和山体滑坡发生险情事故

时效指标

指标1:按进度完成管网和泵站维护

 

 

10

9

部分应急预案不完善

成本指标

指标1:已拨付维护费用1231248

123.1248

123.1248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有效收集江北片区生活污水,降低污水问题处理资金需求

 

 

7

7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提高人居环境

 

 

8

8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江南片区污水收入截污干管,保障金沙江水质稳定

 

 

7

7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提高片区生活污水收集效率

 

 

8

6

江北片区雨后截污坝存在溢流问题,部分生活污水入江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管网运行正常

 

 

5

5

 

指标2:泵站运行正常

 

 

5

5

 

总分

100

96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规划编制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结合“现代时尚花园城,康养度假目的地”目标,形成大体系、大格局为加快推进的东区四花打造的打造工作,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开展炳三区花街打造项目方案设计;二是加快推进东华山公园的打造工作。随着东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不断提升,靓丽的城市形象已成为我区对外的一张名片,为提升东区市民生活品质,提供东区休闲场所,东区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东华山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十四五”时期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是:创新东区,幸福东区,宜居东区,善治东区,高效东区。东区住建局负责编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东区炳三区约3公里花街打造方案设计 ;二是东华山公园概念性方案设计(新建连接步道3处、新建观景台一处、新建凉亭水塘2处);三是东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合理利用棚改腾空地块,结合土地价值和现状,对辖区10亩以上重点棚改土地进行改造等)。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结合炳三区四花打造,提升炳三区时尚现代的经济消费能力;二是提升东区区域品质,提供东区休闲场地,为后续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创造有力条件;三是加快东区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美丽新村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全面建设美丽时尚幸福现代化东区奠定坚实基础。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1年度预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规划编制经费预算199170元,区财政局批复199170元,纳入总预算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规划编制经费资金指标199170元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21年规划编制经费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21年规划编制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共计使用资金199170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范围内进行执行,无偏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设计规划编制经费资金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基本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高了规划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等相关工作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项目名称

设计规划编制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东区住建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917

19.917

19.917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917

19.917

19.917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结合“现代时尚花园城,康养度假目的地”目标,形成大体系、大格局为加快推进的东区四花打造的打造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东华山公园的打造工作。随着东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不断提升,靓丽的城市形象已成为我区对外的一张名片,为提升东区市民生活品质,提供东区休闲场所;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十四五”时期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是:创新东区,幸福东区,宜居东区,善治东区,高效东区。东区住建局负责编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东区炳三区约3公里花街打造方案设计

 

 

5

5

 

指标2:东华山公园概念性方案设计(新建连接步道3处、新建观景台一处、新建凉亭水塘2处)

 

 

5

5

 

指标3:东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合理利用棚改腾空地块,结合土地价值和现状,对辖区10亩以上重点棚改土地进行改造等)

 

 

5

5

 

质量指标

指标1:完成炳三区花街打造方案设计

指标2:完成东华山公园概念性方案设计

指标3:完成东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炳三区花街打造方案设计工作

9.367

9.367

10

10

 

指标2:东华山公园概念性方案设计工作

9.55

9.55

10

10

 

指标3:东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转型规划工作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结合炳三区四花打造,提升炳三区时尚现代的经济消费能力。

指标2:提升东区区域品质,提供东区休闲场地。

指标3:加快东区新型城镇化发展。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有效提升东区炳三区片区品质。

指标2:提升东区城市形象。

指标3:提升东区人居环境。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提升东区居民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1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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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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