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2-02   阅读次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 )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所属事业单位2个,共13名事业编制。目前,我局实有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13名,临时聘用人员11名,内设办公室、建设股、住房保障股、防震减灾股等4个股室。未保留公务用车。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服务发展需求,全力完成目标任务

我局将继续保质保量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房地产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各项指标。

(二)加大货币化安置,统筹推进棚改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好棚改攻坚战。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保证棚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大资金协调和筹集力度。全方位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的资金支持。四是完善领导小组月工作例会制度。

2018年计划改造户数17506户,其中东区3639户,十九冶6841户,攀钢7026户。

(三)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着力抓好东区后山道路、炳三区至报社隧道工程等项目推进工作,确保2018年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四)强化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房地产业。一是逐步介入到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从商品房预售、预售资金监管入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和建设;二是配合市住建局逐步建立房地产中介规范管理制度,引导房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做好改制企业房屋维修金支取、审批工作。

2.物业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二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物服企业行为,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三是做好物业管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做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建筑工地管理。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加强辖区责任范围内建筑工地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清查,避免产生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4.防震减灾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地震宏观监测预报工作,继续做好震情24小时值班、震情跟踪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各街道(镇)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学习,掌握要求,明确职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健全三网一员网络。

5.人防工作。一是要求各单位每年不少于四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并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对已经安装的警报器进行定期检查、调试、维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持电台正常沟联。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东区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3.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3.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3.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4万元,项目支出275.16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旧改项目工作、重点项目工作、人防工作、住房保障工作、防震减灾等工作。

基本支出417.85万元,是用于保障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75.16万元,是用于保障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廉租住房补贴、规划编制经费、防震减灾、人防等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583.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民防空工作、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房建设工作、发放廉租房补贴、物业管理工作、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7.7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接待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预算表

     2.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附件1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报表.xls附件2: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