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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国家、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三)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四)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五)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六)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八)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十)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落实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
1.全面推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纳入市2015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996户,即地龙箐片区、大渡口街片区、五十四金华巷片区、五十四港华片区4个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197户,已实施货币化安置67户。其中,地龙箐片区改造、大渡口街片区改造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其他项目正在全力推进。
2.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效应。2015年申报国家开发银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目包括东风创业路(204户)、五十四金华巷片区(486户)、五十四港华片区供销社地块(323户)及大渡口街(66户)等4个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住户1079户,拟贷款资金共计为53254.82万元。
3.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完善操作规程,贯彻落实货币化安置政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攀办函〔2015〕11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东区实际,以东风创业路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为契机,完善东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操作规程,全力推动货币化安置。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牵头的重点项目。2015年我局牵头重点项目共11个,各项工作任务均按进度加快推进。一是城市主干道(炳三区至东区段)。已完成炳东线的方案设计及道路沿线征拆测量工作,需市、区两级政府明确是否开展该项目下步手续。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该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已基本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项目Ⅱ标段房屋建筑施工正常,按照目标进度计划正常推进。三是大河沟下游景观打造。①沿湖路项目3月已完成示范段施工图审查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二路(K240+K360)、规划三路、沿湖路示范段及互通路清单编制、财评工作;②大河沟水域项目现已完成立项工作。四是沿江经济带。①渡口桥至密地桥北岸沿江步行系统已完成拆除部分主体工程的75%;②雅江宏达鱼馆该项目现已于
2.协作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职责分工,我局协作的重点项目38个,目前均在顺利推进中。
(三)努力完成重点工作
1.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是完成了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申报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共3个,分别是:东区港华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东区金华巷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东区地龙箐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中央下达资金1659万元。二是按照2015年重点工作中完善东区城市规划要求,我局已形成东区江北工矿区发展研究初稿,并报送至区委、区政府,待明确研究深度后,即可开展下步工作。
2.做好“五创联动”工作。积极协助五创办开展相关各项工作,并上报日报178期,月报9期,简报27期。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21人,临时聘用人员25人,内设股室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043.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7.50万元,其他收入3.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3.1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8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旧城改造项目相关经费。
2015年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043.9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58.6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1.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9.3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9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旧城改造项目及大渡口至五十四片区城市复兴规划设计等经费的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住房和建设项目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城乡社区支出75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防震减灾工作、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房建设项目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1.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成功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社区补助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或与2014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涉及因公出国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1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和标准,使单位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4万元,用于单位基本运行、人民防空、防震减灾、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建筑工地安全巡查、重点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3%,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使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17.30万元。(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通过政府采购一批办公设备支出合计2.17万元,其中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4台,碎纸机1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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