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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6-03-23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 )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所属事业单位2个,共14名事业编制。目前,我局实有行政人员7名,事业人员14名,临时聘用人员29名,内设办公室、建设股、住房保障股、防震减灾股等4个股室。公务车辆编制数为4辆,实有车辆5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

全力推动东区2016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五十四金华巷片区(二期)、学园路9号、德阳巷A区)。

(二)项目建设

围绕重点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执行流程,努力做好与区级各部门间的沟通和与市住建局相关处室的协调工作,加大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研究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快2014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做好日常接待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询、2016年度廉租住房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做好2016年下半年每月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情况的报送、统计系统和住保系统的更新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廉租房的管理工作,对不符合租住廉租房的承租户进行清退,对清退无效的向有关部门进行起诉。做好房改房上市出售的补缴房款工作以及改制企业房屋维修金支取、审批工作。

(四)经济工作

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跟进力度,做到及时入库、及时申报;整合小项目,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小项目要本着做大做强的原则进行包装服务;对有意进行投资的企业进行宣传指导,使其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和项目办理流程。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宣传新的购房政策,便于房屋销售。

(五)房地产工作

一是通过对外招商引资等形式加快新区的房地产开发,促进炳三区尽快成为我市的中心行政区、中心商业区、高档住宅区;二是逐步介入到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从商品房预售、预售资金监管入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和建设;三是配合市住建局逐步建立房地产中介规范管理制度,引导房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做好房改房上市出售的补缴房款工作,做好改制企业房屋维修金支取、审批工作。  

(六)建筑工地管理

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加强辖区责任范围内建筑工地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清查,避免产生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继续做好“五创联动”相关工作以及项目招投标技术标备案工作。

(七)物业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二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物服企业行为,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三是做好物业管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做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八)防震减灾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地震宏观监测预报工作,继续做好震情24小时值班、震情跟踪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指导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学习,掌握要求,明确职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健全“三网一员”监测。

(九)人防工作

2016年东区人防办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东区人防大队的整组训练和疏散人员的基本情况的提供工作。要求各单位每年不少于四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并进行督促检查。对已经安装的警报器进行定期检查、调试、维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持电台正常沟联。定期开展人防工程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使用。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东区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90.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0.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0.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64万元,项目支出151.51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旧改项目工作、重点项目工作、人防工作、住房保障工作、防震减灾等工作。

基本支出438.81万元,是用于保障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151.51万元,是用于保障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廉租住房补贴、规划编制经费、防震减灾、人防等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民防空工作、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房建设工作、发放廉租房补贴、物业管理工作、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2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接待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5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建筑工地卫生巡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跟踪、人防外出演练等公务出行油料费增加以及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高等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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