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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2020年度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7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4

  附件2《廉租房补贴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3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 配合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辖区内城市污水管网规划。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10.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1.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12.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筑业产值完成227亿,超目标任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9.4亿元,超目标任务;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亿元,超目标任务;房地产商品房屋销售面积32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人数2367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9363.6万元;招商引资引进亿元项目2个(攀商幸福里水街、沐川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年完成7亿元;积极开展项目包装及资金争取工作。

  2、多举措推动重点项目。一是2020年区住建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共6个,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分别是太谷广场、恒大城、铜锣湾广场、望江一号、攀商·首院、山水康城项目。其中太谷广场项目一期完成主体工程的80%;恒大城项目二期完成主体工程的55%;攀商·首院项目一期2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山水康城项目一期2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二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污水管网62.594km,其中东区银江镇污水管网工程累计完成6.37m,东区江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累计完成8.33km,东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47.89km。三是城市微循环道路建设。初步完成中心医院华南大桥、西海岸交通微循环方案。

  3.全面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一是攻坚克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签约、报账工作。截至目前,个人产权已签约24903户,签约率99.1%,未签约227户(个人产权住宅类未签约143户,个人非住宅未签约84户);已报账12833户,支付资金约47.3亿元。未报账16305户(其中个人产权类12298户,公房4007户)。还需安置补偿款约39.72亿元(不含拆除费、工作经费等费用)。二是2017—2018年东区棚改房屋需撤除921栋,已拆除约191.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2017年棚改项目房屋230栋,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纳入2019年拆除计划的还有约30万平方米未拆除;2018年棚改项目约87万平方米房屋未实施拆除。目前已完成未纳入2019年拆除计划的剩余楼栋及2018年棚改楼栋拆除清单编制工作。

  4.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一是2019年实施的交通小区已完成休闲广场、人行梯道、小型停车场、花池的修建;冷冻厂家属区内已拆除的房屋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苗圃小区、兰一区、兰二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建设。二是2020年东区计划实施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清单编制等工作。已在东区造价单位库中抽取3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正在开展政府采购招设计单位。

  5.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做好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已完成湖光小区国税局家属楼、消防支队家属楼、中心医院家属楼、老市委楼、老市长楼、电业局家属楼等住宅(共计11个单元)增设电梯的业务指导、争议调解、申请审批等工作,该11个单元已完成增设电梯方案设计,进入施工阶段。

  二、机构设置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10534.2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1368万元。与2019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9627.05万元、上升1061.2%,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还本付息增加;支出增加20759.31万元,增加3410.49%,主要是用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还本付息。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53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9.87万元,占39.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4.25万元,占5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77万元,占1.4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35万元,占0.00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07万元,占2.4%;项目支出20855.93万元,占9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526.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367.9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22.46万元、上升1063.92%,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还本付息增加;支出增加20759.27万元,上升3410.71%,主要是用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还本付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3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434.17万元,上升2387.36%。主要变动原因是用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2万元,占0.25%;卫生健康支出20.9万元,占0.14%;城乡社区支出439.56万元,占2.93%;住房保障支出14541.9万元,占96.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038.78万元,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决算数为12.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210: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上年结余100%,决算数等于上年结余数。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决算数为6.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1101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决算数为1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212:

  2120101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25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决算数为1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22万元,完成上年结余100%,决算数等于上年结余数。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7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

  2210103棚户区改造:2020年决算数为14228万元,完成上年结余100%,决算数等于上年结余数。

  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020年决算数为11.42万元,完成预算7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增加,不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家庭减少。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决算数为59.33万元,完成预算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时间过长。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11.76万元,完成上年结余75.36%,决算数小于结余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竣工决算未完成。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0年决算数为31.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完成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176.3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152.77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3万元,比2019年增加6.62万元,上升19.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廉租房补贴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预算资金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廉租住房补贴”、“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规划编制经费 ”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廉租住房补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97万元,执行数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84.8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住房困难家庭得到租房补贴,增强其在社会上的租房能力,达到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目的。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困难家庭收入的增加,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减少,造成执行预算未达9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预算精准度。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73.9%。通过项目实施,为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经费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防汛值班费发放的政策和范围有所调整,造成执行预算未达9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规划编制等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纳入总预算安排),实际预算执行数为1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拥堵,完善交通路网,加快中心医院及周边路网调整工作,确保华南大桥连接线顺利竣工投入使用;二是为有效提高棚改腾空地块土地利用,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对桃源街片区棚改腾空用地规划进行调整,确保地块进行有效的利用;三是对存在房屋、消防安全等隐患点进行评估,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消除安全隐患,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廉租房补贴项目、住房和城乡专项工作经费、规划编制相关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廉租房补贴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住房和城乡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规划编制相关经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等。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类)212(款)01(项):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类)221(款)01(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223(款)01(项):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5名,临聘人员22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6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5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10.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区住建局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053.1883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10526.8958万元,其他收入7.3511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10534.2469万元。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25044.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0.1471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5034.498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实现支出21368.00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8.5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2.8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21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138.881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建局对2020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20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35708.6833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2053.1883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543.3983万元,项目支出1509.79万元。

  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40.090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6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区住建局2020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20年全年共计支出21368.0073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本息资金、市中心医院连接线规划设计项目、市桃源街地块规划调整项目、东区辖区廉租房补贴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住建局2020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20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建筑业产值完成227亿,超目标任务;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9.4亿元,超目标任务;

  3.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亿元,超目标任务;

  4.房地产商品房屋销售面积32万平方米;

  5.房地产从业人员人数2367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9363.6万元;

  6.招商引资引进亿元项目2个(攀商幸福里水街、沐川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年完成7亿元。

  7.积极开展项目包装及资金争取工作。

  (二)主要成绩和特色亮点。

  1.多举措推动重点项目。一是2020年区住建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共6个,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分别是太谷广场、恒大城、铜锣湾广场、望江一号、攀商·首院、山水康城项目。其中太谷广场项目一期完成主体工程的80%;恒大城项目二期完成主体工程的55%;攀商·首院项目一期2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山水康城项目一期2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二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污水管网62.594km,其中东区银江镇污水管网工程累计完成6.37m,东区江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累计完成8.33km,东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47.89km。三是城市微循环道路建设。初步完成中心医院华南大桥、西海岸交通微循环方案。

  2.全面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一是攻坚克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签约、报账工作。截至目前,个人产权已签约24903户,签约率99.1%,未签约227户(个人产权住宅类未签约143户,个人非住宅未签约84户);已报账12833户,支付资金约47.3亿元。未报账16305户(其中个人产权类12298户,公房4007户)。还需安置补偿款约39.72亿元(不含拆除费、工作经费等费用)。二是2017—2018年东区棚改房屋需撤除921栋,已拆除约191.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2017年棚改项目房屋230栋,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纳入2019年拆除计划的还有约30万平方米未拆除;2018年棚改项目约87万平方米房屋未实施拆除。目前已完成未纳入2019年拆除计划的剩余楼栋及2018年棚改楼栋拆除清单编制工作。

  3.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一是2019年实施的交通小区已完成休闲广场、人行梯道、小型停车场、花池的修建;冷冻厂家属区内已拆除的房屋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苗圃小区、兰一区、兰二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建设。二是2020年东区计划实施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清单编制等工作。已在东区造价单位库中抽取3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正在开展政府采购招设计单位。

  4.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做好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已完成湖光小区国税局家属楼、消防支队家属楼、中心医院家属楼、老市委楼、老市长楼、电业局家属楼等住宅(共计11个单元)增设电梯的业务指导、争议调解、申请审批等工作,该11个单元已完成增设电梯方案设计,进入施工阶段。

  5.加大在建项目施工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二是开展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宣传培训8次,开展质量抽查、巡查150余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整治40余处安全隐患,辖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三是对辖区16个工地开展了扬尘治理专项工作,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并及时整改完毕。四是提前介入攀西阳光欢乐谷项目的施工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在进行涉及半山望墅项目的国土、规划、建设、修建房屋等内容的资料收集。五是协调渡口记忆中段项目于6月11日复工,上段通过市质安站安全复工验收和结构验收。

  6.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对东区辖区2019年1月1日以来的87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进行清理,其中涉及勘察设计招投标项目11个,监理招投标项目16个,施工招投标项目60个(含往年结转项目12个)。87个项目中,市级备案项目30个,东区备案项目57个,往年结转项目12个,现已全部完成自查。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成项目核查3个,有3个项目正在核查中。

  7.有序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实物配租方面完成桃源街改制企业居民三批次摇号分配工作,涉及居民40余户。二是东区保障性住房2019年第二批次申请资料共88户,已完成居民入住工作。三是货币补贴工作完成2020年第一季度公租房补贴审核工作,正在开展2020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公租房补贴发放工作。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东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使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不断改善了城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经费安排不足,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与单位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实施的项目经费足额安排预算,适当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定额,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附件2

  廉租房补贴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廉租房补贴主要是针对辖区内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资金,做到应发尽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攀枝花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攀住规建发〔2015〕23 号)文件等相关住房保障文件发放廉租房补贴,解决了辖区内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发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是:对东区辖区内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资金,做到应发尽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廉租住房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攀住规建发[2012]167号)规定,人均不足15平方米住房标准的部分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补贴,预计2020年符合廉租房补贴100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针对辖区内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资金,做到应发尽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向纳入保障范围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通过向这部分家庭发放补贴,增强其在社会上的租房能力,达到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目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0年度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东区廉租房补贴区级资金预算78300元,区财政局批复78300元,纳入总预算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0年东区廉租房补贴(区级配套)39700元,省级财政资金110000元,2019年省级廉租房补贴结转资金7983元,合计157683元。

  2.资金到位。

  2020年东区廉租房补贴到位资金157683元。

  3.资金使用。

  2020年东区廉租房补贴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共计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126户,补贴资金134973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对符合发放廉租房补贴对象的家庭,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然后上报我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廉租房补贴资金按月转入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廉租房补贴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区住保办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东区廉租房补贴资金共计为东区辖区符合条件的家庭126户发放补贴资金134973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针对向辖区部分困难家庭发放补贴,增强其在社会上的租房能力,达到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目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领取廉租房补贴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住房保障及物业相关事务管理。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公租房管理顺利开展;二是炳三区公租房电梯使用安全、保障性住房小区内部安全、卫生等维护、空置房源物业管理、公共区域以及房屋维修等管理。三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房地产、物业行业政策法规,确保房地产、物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居民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

  2、人防相关事务管理。电台、人防工程、警报器维护管理;人防知识宣传、人防相关办公经费。

  3、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强化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4、城市相关职能工作。针对辖区内城市建设、防汛减灾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辖区内公租房管理、维护提供支持,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针对辖区内的房地产、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不规范行为,确保服务质量,督促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服务和管理;电台、人防工程、警报器维护管理;人防知识宣传、人防相关办公经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强化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降尘治理。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实现全年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2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开支;公租房管理实现公租房管理开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房地产、物业行业政策法规,确保房地产、物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居民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确保防空警报器维护管理,人防相关日常办公需求;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治理施工扬尘,促进建筑工地现场根本性转变;确保防汛隐患排查,夜间巡查加班,扫黑除恶、环保督察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0年度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预算335000元,区财政局批复100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指标100000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共计使用资金73920元,余26080元资金为支付2020年防汛值班费,由于防汛值班费发放存在政策上的变更,故未执行,其余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有细小偏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基本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高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人防工作、建筑工地管理等相关工作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规划编制相关经费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规划编制经费。一是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拥堵,完善交通路网,东区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加快中心医院及周边路网调整工作,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对该路网进行调规;二是为有效提高棚改腾空地块土地利用,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东区拟对桃源街片区棚改腾空用地规划进行调整,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对该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研究。

  2、房屋隐患排查专家咨询费。为确保辖区房屋安全,2019年我局安排专家对攀枝花大道中段376号2栋房屋、攀枝花大道东段479号8栋房屋、粮食物流节点大米应急加工项目、目伦新材新建项目消防安全等5处进行隐患评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加快中心医院及周边路网规划调整工作; 二是对桃源街棚改腾空地块土地利用,进行规划调整研究工作;三是对房屋隐患点进行排查。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拥堵,完善交通路网,加快中心医院及周边路网调整工作,确保华南大桥连接线顺利竣工投入使用;二是为有效提高棚改腾空地块土地利用,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对桃源街片区棚改腾空用地规划进行调整,确保地块进行有效的利用;三是对存在房屋、消防安全等隐患点进行评估,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消除安全隐患。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0年度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规划编制经费预算360000元,区财政局批复360000元,纳入总预算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0年规划编制经费资金指标189600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20年规划编制经费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20年规划编制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共计使用资金189600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范围内进行执行,无偏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规划编制经费资金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基本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高了规划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等相关工作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0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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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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