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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21-03-10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供排水和运行维护、城市防汛、城市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二、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4人,所属事业单位2个,共16名事业编制。目前,我局实有行政人员5名,事业人员11名,退休人员10名,临时聘用人员22名,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等4个股室。未保留公务用车。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棚改报账,初步拟定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方案,做好棚改信访维稳工作。

   (二)做好2020年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摇号,开展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资料收集工作。

  (三)确保华芝中央铭城、铜锣湾广场、望江一号等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协助市住建局做好炳华路、炳三区至报社隧道项目的推进工作;完成风雨廊道项目设计方案,对攀枝花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重点项目企业进行调研,收集企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项目推进较慢的企业查找原因,寻找解决办法。

  (四)抓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等1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规范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民工保证金系统办理工作。

  (五)持续抓好辖区建筑工地、既有房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开发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对需要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项目提前做好现场人员配备的核实工作,加强各个项目报监手续的审查。加大对万达广场、铜锣湾广场、太谷广场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核查现场人员配备情况。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并邀请专业人士对初步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核实鉴定。

  (六)做好辖区范围内2021年增设电梯统计,协助办理增设电梯使用登记证和资金申报;继续指导各街道镇加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宣传工作,做好有意愿增设电梯业主的引导、指导工作;推进苗圃、公安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2021年28个老旧小区改造前期相关工作。

   (七)按目标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产值上报工作,指导企业统计人员应统尽统。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7524156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992273元,主要原因是棚改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475241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4456元,占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419700元,占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47524156元。其中:基本支出5032456元,占11%;项目支出42491700元,占8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24156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992273元,主要原因是棚改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44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4197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32元、卫生健康支出191027元、节能环保支出165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44805325元、住房保障支出532972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04456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70473元,主要是因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职能划转,新增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32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191027元,占2.69%;节能环保支出1650000元,占23.22%;城乡社区支出4385625元,占61.72%;住房保障支出532972元,占7.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6282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及临聘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市防汛、辖区建筑工地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查、保障房建设相关等工作。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5425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2个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0000元,主要用于马坎截污干管管护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000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5916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0227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800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289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房帖及绩效目标奖金的支出。

  10.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2972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2456元,其中:人员经费469144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410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57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700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4197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419700元。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5421800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还本付息支出增加以及新增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职能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下属事业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1011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9892元,减少14.9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000元,主要用于棚改办采购台式电脑4台,挂式空调2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9461662元。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2:攀枝花市东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3:攀枝花市东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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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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