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8 来源:东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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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1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30
附件2《廉租房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4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 配合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辖区内城市污水管网规划。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10.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1.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12.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实现经济指标提升,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2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6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9.7亿元。
2.大力推动12个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市级部门开展炳华路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勘验工作。
3.打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攻坚战,涉及个人产权类已完成签约24714户,兑现资金39.87亿元,拆除棚改房屋197栋。
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场路口至武警支队连接桥、市中心医院与渡仁西线连接大桥、炳华路、沿湖路、炳四区龙潭路“两桥三路”项目建设。
5.加强城市支干道路网建设,完成国调队路口、桃源街路口车、建工天桥至攀研院右转车道的拓宽,完成原市公安局停车场、广场建设及市政府周边道路的改造。
6.全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即将完成污水管网145公里的建设,投资约2.5亿元,现已全面开工。
7.对交通小区、冷冻厂家属区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环境。
8.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领域重大风险,包案化解了天娇名都、天娇名城A区等6个信访案件,奥林匹克花园项目已办证308户,鼎盛嘉园、天娇名都等烂尾项目已恢复施工
9.积极配合银江镇百镇试点工作的开展,银江镇成功被纳入四川省第三批省级特色小城镇,特色定位为“研学康养”特色小城镇。
二、机构设置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907.1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08.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10255.55万元、下降91.88%,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减少;支出减少44.05万元,下降6.75%,主要是人员调出、厉行节约。
单位: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0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4.2万元,占98.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4万元,占1.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75万元,占0.3%。
单位: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0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15万元,占88.58%;项目支出69.54万元,占11.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单位: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4.4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8.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55.81万元、下降91.9%,主要是申请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减少;支出减少38.06万元,下降5.89%,主要是人员调出、厉行节约。
单位: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37万元,上升4.51%。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单位: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85万元,占6.6%;医疗卫生支出21.37万元,占3.54%;城乡社区支出485.44万元,占80.28%;住房保障支出57.95万元,占9.58%。
单位:万元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4.61万元,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决算数为12.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21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决算数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1101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决算数为7.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212:
2120101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2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决算数为39.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7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
2210103棚户区改造:2019年决算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019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5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增加,不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家庭减少。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决算数为3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完成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0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1万元,比2018年减少64.96万元,下降65.71%。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廉租房补贴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预算资金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廉租住房补贴”、“ 地理信息使用经费”、“ 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经费”、“ 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 ”、“ 地理信息使用经费” “城市相关职能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廉租住房补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83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88.8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住房困难家庭得到租房补贴,增强其在社会上的租房能力,达到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目的。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困难家庭收入的增加,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减少,造成执行预算未达9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预算精准度。
(2)地理信息使用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了地理数据支撑,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9.41万元,完成预算的78.42%。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保障性住房分配、公租房管理顺利开展,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房地产、物业行业政策法规,确保房地产、物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居民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55.6%。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治理施工扬尘,促进建筑工地现场根本性转变。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城市相关职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6.73万元,完成预算的96.15%。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防汛值班、汛期隐患排查、有效处理汛期紧急状况,扫黑除恶、环保督察等相关建设职能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廉租房补贴项目、地理信息使用费、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经费、建筑工地管理经费、城市相关职能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廉租房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地理信息使用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经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建筑工地管理经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城市相关职能工作经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保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行政运行21201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102: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工程建设管理2120106: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1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指城乡社区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棚户区改造2210103: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9.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7:指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0.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指除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6名,临聘人员19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实有8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5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10.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区住建局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59.58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904.44万元,利息收入2.75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907.19万元。2018年末结转和结余2474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3.85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4742.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实现支出608.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建局对2019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19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27083.01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659.58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555.75万元,项目支出103.83万元。
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40.1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8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区住建局2019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19年全年共计支出608.69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54公里保障性住房项目、港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东区辖区廉租房补贴项目、人防及基层组织建设项目、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工作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住建局2019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19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实现经济指标提升。一是建筑业产值,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20亿元,占全市85%;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全年新增包装入库项目投资5.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亿元;三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市住建局下达全年任务8亿元,东区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7亿元;四是房地产销售面积,东区全年完成房地产商品房屋销售面积40.5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五是房地产从业人员人数,全年达到1222人,同比下降59.23%;六是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全年达到60652千元,同比下降52.79%。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区住建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共12个,其中区级项目10个,市级项目2个(市住建局牵头),区级牵头10个房地产项目均达到目标进度,市级牵头的炳华路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正在开展现场勘验工作,达到今年目标进度要求,炳三区至东区报社隧道项目暂缓实施。
打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1.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东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际实施12292户截至目前,已签约10878套,完成搬迁10714户,兑现资金约36.38亿元。2018年东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际实施16846户。截至目前,已签约13826户,完成搬迁903户,兑现资金约3.49亿元。
2.棚改拆除情况。2019年东区计划拆除2017年棚改楼栋277栋,拆除面积约50万平方米,已于5月5日全面启动。目前,已拆除房屋194栋,拆除面积约37.44万平方米。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好“两桥三路”项目。推进机场路口至武警支队连接桥、市中心医院与渡仁西线连接大桥、炳华路、沿湖路、炳四区龙潭路的建设。二是加强城市支干道路网建设。完成国调队路口、桃源街路口车、建工天桥至攀研院右转车道的拓宽,完成原市公安局停车场、广场建设及市政府周边道路的改造。三是污水管网建设。即将完成污水管网145公里的建设,投资约2.5亿元,现已全面开工。
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东区保障性住房2019年第一批次分配工作已于9月11号完成摇号分配,于9月底完成租赁户入住手续办理。二是货币补贴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了167户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家庭1至11月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共计发放补贴资金约17.05万元。
加大在建项目施工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等1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整治52处安全隐患,辖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三是对辖区30余个建筑工地逐一进行检查,部分工地存在施工扬尘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发放整改通知11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现已整改完成。
完成信访维稳工作。一是接待来电来访相关政策咨询1800余人次,回复信访件900逾件。二是做好包案化解工作。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共23件,其中市级挂牌信访案件14件。其中馨港湾、天娇名都等6个项目已申请结案;逾期办证的奥林匹克花园项目已开展办证工作,已办证308户;逾期交房的鼎盛嘉园、天娇名都等烂尾项目已恢复施工。
开展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对交通小区、冷冻厂家属区2个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涉及小区内水电气、道路、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环卫设施、消防设施、路灯等,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生活环境。
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推进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二是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三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廉政风险台账,落实“一岗双责”。四是严格执纪。开展扫黑除恶、利剑除弊、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完成其他工作。一是挂证专项整治情况。对辖区建筑企业开展挂证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排查企业97家,督促整改完成60家。二是经济普查开展情况。完成辖区“四上”50余家企业资料核查工作,完成“四下”200余家企业入户调查工作。三是做好人防工作。2019年对全区17台固定警报器进行了检查和维修;完成东区人防专业队伍扩充到353人;完成市人防办组织的人防专业短波通信训练一次。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使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不断改善了城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年末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经费安排不足,多数项目经费都是追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与单位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实施的项目经费足额安排预算,适当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定额,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附件2
廉租房补贴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廉租房补贴主要是针对辖区内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资金,做到应发尽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攀枝花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攀住规建发〔2015〕23 号)文件等相关住房保障文件发放廉租房补贴,解决了辖区内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发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是:对东区辖区内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资金,做到应发尽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廉租住房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攀住规建发[2012]167号)规定,人均不足15平方米住房标准的部分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补贴,预计2019年符合廉租房补贴100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针对辖区内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资金,做到应发尽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向纳入保障范围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通过向这部分家庭发放补贴,增强其在社会上的租房能力,达到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目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9年度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东区廉租房补贴区级资金预算78300元,区财政局批复783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19年东区廉租房补贴(区级配套)78300元,省级财政资金130000元,2018年省级廉租房补贴结转资金43004.8元,合计251304.8元。
2.资金到位。
2019年东区廉租房补贴到位资金208300元。
3.资金使用。
2019年东区廉租房补贴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共计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167户,补贴资金185013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对符合发放廉租房补贴对象的家庭,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然后上报我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廉租房补贴资金按月转入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廉租房补贴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区住保办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东区廉租房补贴资金共计为东区辖区符合条件的家庭167户发放补贴资金185013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针对向辖区部分困难家庭发放补贴,增强其在社会上的租房能力,达到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目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领取廉租房补贴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费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经费是为区级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地理数据支撑。经协商,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理信息中心签订东区地理信息数据使用协议约定,每年地理信息使用经费为1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区级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地理数据支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及时、准确地为区级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地理数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9年度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经费预算130000元,区财政局批复130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19年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经费指标130000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19年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经费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19年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完全一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经费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建设服务中心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经费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区级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地理数据,有力地推动了项目的下一步建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针对抽样调查部门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经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攀东编委〔2019〕55号),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的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准入、退出等管理机制。负责全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廉租住房补贴的审核、监督发放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的实施;负责全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政府关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协助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完成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拟订、报批工作,完善住房补贴制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公租房管理顺利开展;二是炳三区公租房电梯使用安全、保障性住房小区内部安全、卫生等维护、空置房源物业管理、公共区域以及房屋维修等管理。三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房地产、物业行业政策法规,确保房地产、物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居民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项目资金中涉及住房保障领域主要用于辖区内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公租房管理、电梯维保、电梯检测以及支付空置房源物业费用和公共区域及房屋维修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项目内各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制定资金分配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用于对辖区内公租房管理、维护提供支持,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根据年度指标安排,应实现指标: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实现全年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2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开支;公租房管理实现公租房管理开支;电梯维保实现2次/年;电梯检测实现2部电梯检测;空置房源物业费用支出应实现5套/年;公共区域及房屋维修费用应实现200户的管理。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2019年3月6日区财政局拨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工作经费120000元,其中用于住房保障管理费用80000元。
3.资金使用。
截至目前,住房保障管理费用80000元已使用58569.7元,其中,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3707.8元,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7078元,公租房管理9386元,电梯维保费4216元,电梯检测费2673元,空置房源物业费用5301.9元,公共区域及房屋维修费用26207元。以上支出均用于东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除空置房源物业费用超出预算1038.9元外,其余支出均在预算范畴内。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监管,其中公租房的电梯的检修和维护由市级部门统一招投标,我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律师诉讼费用于解决公租房管理工作中的纠纷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按年初计划实行。
数量指标完成方面,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工作已完成两次住房分配并开展了宣传工作;公租房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审计整改工作,二是购买法律服务用于解决纠纷问题。电梯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已完成年检和正常维保;已支付空置房源物业费用;公共区域及房屋维修工作已进行防雷改造,楼栋出入口更新监控摄像头,支付炳三区法律纠纷费用。
质量指标完成方面,顺利开展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工作已完成辖区168户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住房保障 货币化补贴工作,并实物配租186户;顺利进行公租房管理工作已对公租房电梯进行维护和检修,缴纳空置房源物业费,对公共区域及房屋正常开展管理工作。
时效指标完成方面,以上工作均在2019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完成方面,以上工作共支出58569.7元,执行率78.44%。除空置房源物业费用超出预算1038.9元外,其余支出均在预算范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方面,通过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做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做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通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19年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使用状况,已完成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住房补贴、公租房管理工作;炳三区公租房电梯使用安全、保障性住房小区内部安全、卫生等维护、空置房源物业管理、公共区域以及房屋维修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前期预算只列支了如炳三区公租房管理经费、公租房分配经费等实际业务工作经费,但因开展实际业务发生的公租房分配公证费用、律师服务费、加班补贴、科室办公用品等不可预见费用缺失或者预算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绩效目标存在偏差。
(三)相关建议。
结合往年工作业务以及现在的预算绩效监控,尽可能做好年初预算,全面推进东区预算绩效管理。
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经费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筑工地管理经费是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强化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强化实时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降尘治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治理施工扬尘,促进建筑工地现场根本性转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9年度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资金预算100000元,区财政局批复50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19年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资金指标50000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19年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19年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有细小偏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建设股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东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资金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治理施工扬尘,促进建筑工地现场根本性转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城市相关职能工作经费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相关职能经费是针对辖区内城市建设、防汛减灾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防汛值班,防汛隐患排查,夜间巡查加班,扫黑除恶、环保督察等相关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汛值班、汛期隐患排查、有效处理汛期紧急状况,扫黑除恶、环保督察等相关建设职能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9年度预决算情况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算批复金额一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城市相关职能资金预算80000元,区财政局批复70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19年城市相关职能资金指标70000已下达。
2.资金到位。
2019年城市相关职能资金已到位。
3.资金使用。
2019年城市相关职能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与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有细小偏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城市相关职能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建设股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东区城市相关职能资金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城市建设、防汛减灾相关工作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指标值也不科学;二是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也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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