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8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2019年部门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三)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四 )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五)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六)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八)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十)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所属事业单位2个,共13名事业编制。目前,我局实有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13名,退休人员10名,临时聘用人员22名,内设办公室、建设股、住房保障股、防震减灾股等4个股室。未保留公务用车。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全面贯彻“东稳、西提、北转、南拓、中优”的发展思路,不断优化城区品质,推进望江一号、中央铭城、太谷广场、万达广场、山水康城等6个高品质房地产项目建设,确保华芝万象城、华芝中央铭城、玛尚、金域阳光四期项目2019年年底竣工,恒大城年底完成二期主体工程的70%,太谷广场年度完成住宅主体工程的30%,望江一号主体年底开工建设。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一是优化交通布局,年底完成炳华路、炳三区至报社隧道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地勘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港华片区棚户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力争启动沿湖路前期工程。三是年内加快推进炳四区永久性排污管网建设,完善炳四区排污管网功能,适时开展流沙坡至小沙坝污水管网建设前期工作,完善流沙坡片区功能,补齐城市短板。
(三)持续提升东华山公园品质。
(四)抓经济指标工作
主动对接市级部门及辖区建筑、房地产企业,12月底前完成市区两级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建筑业产值、房地产指标等的任务目标,做到应统尽统,促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抓好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工作
1.棚改签约报账工作:12月底前完成2017年和2018年棚改货币化安置签约、报账工作。
2.棚改拆除工作:按计划完成2017年棚改已腾空楼栋拆除工作。
(六)做好行政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
持续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等1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办理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对工地生态环保执行“六个百分百”的监督管理。
(七)做好房地产涉稳项目化解工作。
全力推进铂金时代、鼎盛家园、奥林匹克、印象巴黎等房地产涉稳问题的化解工作。
(八)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创文明城市建设、厕所革命社会化试点等重点工作。
(九)预计2019年9月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摇号分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59.5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大幅度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65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75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83万元,占7%。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65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75万元,占85%;项目支出103.83万元,占1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9.5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大幅度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83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575.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1.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38.74万元,主要是因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开支以及新增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28.11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3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21.2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2.9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82.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及临聘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民防空工作、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房建设工作、物业管理工作、城市相关职能等工作。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建筑工地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2个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43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3.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房帖及绩效目标奖金的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96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2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93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83万元。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172.17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规划编制经费支出减少及符合发放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居民户减少。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下属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29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辖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事项下沉我局增加临聘人员办公经费以及增加临聘人员工会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台式电脑2台、票据打印机1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59.58万元。
附件3: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标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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