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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行政审批局)

时间:2019-09-04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总体部署和省、市、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全过程,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切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19]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负责集中办理区级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行政事业编制31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6人,聘用人员13人。核定内设机构5个。业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资产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31.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06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42.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9万元,项目支出118.02万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预算支出15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评审劳务费等支出。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其他收入0.005万元为利息收入,年终结转后无结余资金。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东府办【2017】119号)精神,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12月29日成立,2018年3月2日正式挂牌,人员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内其他单位划转。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9人,因我单位新成立,2018年度预算指标于7月底下达,所以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从2018年9月起发放和缴纳,2017年度目标绩效奖金、2018年1至8月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在原单位发放和缴纳。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42.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9万元,项目支出118.02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和专款专用原则,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在收到财政下达指标后,按照预算支出进度及时支付各项款项。继续加大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到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三)决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59.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159.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2.85万元(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评审劳务费等日常运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4万元,资本性支出31.06万元(办公桌椅购置等)。

  (四)支出绩效情况

  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开预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我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经费核算需进一步完善。在核算过程中部分支出难以区分支出范围,资金使用存在界限不清的现象。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销时,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及财务核算,预防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方面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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