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2.按照省、市、区部署和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踏勘、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3.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4.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级部门(单位)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并对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单位)窗口及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努力调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绿色通道,适时推广预约服务、全程帮办服务。主动对接企业,明确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政务服务联系人,针对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企业“随时预约”,审批“按时上门”,从企业审批办证“寻路过河”到主动送服务上门,打造服务企业“随时办”,为企业发展打破审批桎梏。如提前介入,在万象城、上恒广场、中环天地等大型商铺交付使用前与物业沟通及餐饮经营户联系,告知许可条件和流程,避免经营户前期盲目投入而导致经济损失;在辖区新楼盘即将交付前张贴温馨提示,告知餐饮经营户装修要求,受到商家的一致好评;开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组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证帮代办员,开展“全程帮办”服务,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在东区落地生根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土壤。建立QQ群与食品经营进行沟通,将现场踏勘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在群里进行告知,经营户将整改后的现场图片传送群内,让经营户少跑路。积极主动做好项目节能审查、水土保持审查、安全评审、林地占用审批、工商登记、经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截至2019年11月,我局已经为四川环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达康肾病专科医院等多项区里的招商引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施预约服务和全程帮办;推动龙马路KO+690处增设平面交叉道口项目、万象城倍非特幼儿园设立终审项目、攀东雅居水土保持项目、柱宇钒钛公司煤气炉改造项目、攀枝花万达广场项目、中环天地新兴业态、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等30余个重点项目建成落地。
2.建立综合窗口,全面推广“主题式”“审批服务。从2019年7月10日起,推行“主题式”审批服务,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套流程”搞定创业需要的所有手续。推行“菜单式”改革,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工作机制,编制如开办早餐店等50余条热点业务菜单,绘制跨部门办事流程图和导航图,指导申请人“精准办事、明白办事、高效办事”。 2019年7月24日,《四川日报》以“攀枝花市东区推行主题式审批服务”为题,对我局的主题式审批服务工作予以报道。
3.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切实推广书面承诺、容缺后补服务。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东区行政审批局全面展开容缺受理审批服务工作。东区行政审批局细化了工作举措,配套制订了办理流程、项目承诺书、项目受理单、项目清单等具体流程规范,统一了“容缺受理”的程序、条件、信用承诺要求,规定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采取“书面承诺”、“容误后改”、“容缺后补”等措施,变先补正材料再受理审核的“先后跑”,为一边补正材料一边受理审核的“齐步跑”,打通审批受理“快车道”,确保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将容缺受理审批服务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目前,30多项审批服务事项已纳入 “容缺受理批”事项清单。通过创新审批机制,构建起让群众“少跑”、审批“快跑”、服务“优跑”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4.建立公开透明机制,积极推广政府采购新方式。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政策。除必须提供本地化服务的采购项目外,均不设置“含有地域限制、指向特定产品、特定供应商等歧视性或差别待遇”条款,确保采购需求公平合理。
二是全面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依法依规制定采购文件模板,依法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三是充分运用“信用记录”信息。通过投标承诺和公开查询主动掌握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5项严重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是积极推进网上竞价采购。从2019年至今,通用办公设备均通过“网上竞价”平台采购,从采购人提交采购需求到采购中心审核、发布采购信息,从供应商竞价到发布成交信息,完成了全程的信息化,切实降低了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
东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代管事业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2019年2月26日,根据《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机构改革>的通知》(攀东委〔2019〕24号)精神,将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与行政审批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东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和经费于2019年3月合并到行政审批局。
2019年度收、支总计883.0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3.55万元,增长453.5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8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02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2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39万元,占77.65%;项目支出184.86万元,占22.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3.0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3.54万元,增长45.3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7.62万元,增长41.8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5.17万元,占86.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万元,占4.68%;卫生健康支出27.77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45.61万元,占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7.25,完成预算93.71%。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56.04万元,与预算持平。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66.75万元,与预算持平。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数为202.1万元,与预算持平。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88.04万元,与预算持平。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2.24万元,与预算持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0.03元,与预算持平。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6.86元,与预算持平。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61元,与预算持平。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数为0.2元,与预算持平。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1.73万元,与预算持平。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3.75万元,与预算持平。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29万元,与预算持平。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45.61元,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50.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5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万元,完成预算50.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的公务用车是2019年从区人社局调拨过来的。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现场踏勘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现场踏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6万元,比2018年减少11.57万元,下降27.01 %。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现场踏勘。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开预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符合预算要求。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府采购工作经费”“惠民超市”“大厅运行维护及物业管理经费”“信息化建设和运行费”“行政审批资料印制、证照购置及报纸公告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府采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5万元,执行数为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1.31%。通过项目实施,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行,满足了单位办公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采购项目终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策学习和预算。
(2)惠民超市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33.43万元,完成预算的83.58%。通过项目实施,对困难群众、低保户进行慰问和帮扶,惠民帮扶见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辖区低保户到惠民超市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未使用完该项优惠政策。下一步改进措施:本着节约原则,继续与惠民超市加强协商谈判,节约部分“两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资金。
(3)大厅运行维护及物业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31万元,执行数为70.12万元,完成预算的79.4%。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大厅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底资金支付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4)信息化建设和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网速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三方平台协调解决。
(5)行政审批资料印制、证照购置及报纸公告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万元,执行数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57.3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行政审批事项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购置计划较晚和年底印制资料未及时结账。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计划,及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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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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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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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东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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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5万元 |
执行数: |
12.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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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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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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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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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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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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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和需求论证等劳务费、专家评审工作餐、耗材等,确保我区采购任务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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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满足了单位办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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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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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评审劳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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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劳务费按最低标准每次每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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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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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评审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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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按70次进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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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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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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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质按量完成区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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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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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组织政府采购专家进行评审和需求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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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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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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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专家评审和需求论证等劳务费及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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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按50次进行测算,专家、监督人员每次按5人计算,每次每人劳务费400元,工作餐每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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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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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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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按时完成采购计划,确保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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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采购计划,确保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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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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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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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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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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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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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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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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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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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民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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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东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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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0万元 |
执行数: |
33.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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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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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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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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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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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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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惠民超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东府办〔2018〕16号)精神,加强惠民超市建设,惠民帮扶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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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困难群众和低保户进行慰问帮扶,惠民帮扶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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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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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扶特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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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150户特困群众,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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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150户特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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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走访慰问东区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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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走访慰问辖区困难群众5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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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慰问辖区困难群众50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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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上级惠民政策要求,按质按时完成任务,服务好辖区困难群众 |
按季度对惠民超市进行补助,春节、国庆节对辖区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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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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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惠民超市补助,春节、国庆节对辖区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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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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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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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惠民超市利润补贴、走访慰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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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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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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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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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惠民超市的指导、考核、管理、标准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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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帮扶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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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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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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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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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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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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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基本满意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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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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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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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厅运行及物业管理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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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东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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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8.31万元 |
执行数: |
70.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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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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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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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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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统一规范,保证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
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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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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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务大厅物业费及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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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租房合同和物业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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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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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厅水电费、通信费、网络租赁费、饮用水、花卉租赁费、印刷费、办公耗材费、文化建设等业务培训、文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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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大厅工作条件和办事环境,保障大厅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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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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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大厅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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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保障服务大厅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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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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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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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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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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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政务服务物业费、房租费、礼仪及业务培训、大厅水电费、通信费、网络租赁费、饮用水、花卉租赁费、印刷费、办公耗材费、文化建设等
|
88.31万元
|
7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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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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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大厅运行
|
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大厅运行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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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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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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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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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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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满意度达到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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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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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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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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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东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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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4万元 |
执行数: |
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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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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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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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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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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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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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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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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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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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商专线、金财网专线、党政网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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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支付专线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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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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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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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作需要开通专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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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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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商专线、金财网专线、党政网专线 |
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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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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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按照协议支付专线运行费
|
5.4万元
|
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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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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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序开展
|
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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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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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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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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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让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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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达到预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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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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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行政审批资料印制、证照购置及报纸公告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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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东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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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6万元 |
执行数: |
1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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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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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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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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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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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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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行政许可事项,确保正确审批和零投诉审批;规范简化行政许可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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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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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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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文书、申请书等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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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各类办公文书、申请书约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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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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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类证照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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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证照购置约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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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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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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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需要进行印刷和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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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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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组织审批资料、证照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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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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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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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组织审批资料、证照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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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需要进行印刷和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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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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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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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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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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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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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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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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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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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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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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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预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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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惠民超市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惠民超市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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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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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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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01 |
行政运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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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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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06 |
政务公开审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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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50 |
事业运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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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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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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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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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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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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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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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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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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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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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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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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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
12.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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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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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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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项) |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2.按照省、市、区部署和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踏勘、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3.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4.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级部门(单位)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并对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单位)窗口及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努力调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行政事业编制37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24人,退休1人,聘用人员16人。核定内设机构5个。业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资产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90.21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57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8.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6.06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55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3.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27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37.44万元。
2019年项目支出272.63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由于工作需要,东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2019年1月新设立房产建安企业办税服务分厅、房产交易并联办理专厅和攀枝花市大企业办税服务点,新增工作人员36名。因2019年预算于2018年底已上报,所以东区税务局于2019年1月向区政府请示追加新增人员误餐补助266112元,区财政按照相关程序追加大厅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预算资金26.61万元。新增税务局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9.96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无。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其他收入0.02万元为利息收入,年终结转后无结余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9年2月26日,根据《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机构改革>的通知》(攀东委〔2019〕24号)精神,将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与行政审批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东区行政审批局。由于机构改革前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已分别下达,2019年3月经区财政同意,将原东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指标合并到东区行政审批局,因此从4月开始在东区行政审批局支付相关费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专项工作开展,基本按照年初制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执行,保障我局日常工作运转及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正常推进,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2019年,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各个项目有序开展,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对所有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调查,服务企业和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0%,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自评结论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讨论决定,“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
1、由于年底区财政国库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
2、绩效目标设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沟通,提前做好规划,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通过企业和群众满意标准的实施,评价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与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之间的差距,并通过资金使用效率的优化,降低服务成本,真正建立起服务型和效能型政府。
根据财政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附件2
惠民超市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惠民超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东府办〔2018〕16号)要求,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万用于辖区内惠民超市利润补贴、低保户和特困户慰问帮扶等。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用于城乡低保贫困家庭,特困户家庭,因重病和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惠民超市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惠民超市的管理指导、考核等方面的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此资金只能部分补贴的方式支持惠民超市的发展、低保户和特困户慰问帮扶等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惠民超市。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全年惠民超市利润补贴、低保户和特困户慰问帮扶方面,此项目已按照计划认真落实。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通过帮扶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价;二是从惠民超市交流合作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及下达指标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为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该项目指标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本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2019年已使用33.43万元。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辖区内惠民超市、帮扶特困群众、走访慰问东区困难群众等,实际执行率100%。
(2)质量指标:按照上级惠民政策要求,按质按时完成任务,服务好辖区困难群众,实际执行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惠民超市利润补贴、帮扶、走访慰问等为40万元,实际支出为:33.43万元。原因:1、辖区低保户到惠民超市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未使用完该项优惠政策;2、本着节约原则,与惠民超市加强协商谈判,争取到“两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资金优惠。
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惠民帮扶见成效。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帮扶辖区困难群众。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预算执行率:资金投入使用权重10分,各项指标未能全部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8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20%,自评得分20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8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30%,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根据对2019年“惠民超市”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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