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11 阅读次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并对进驻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并督促检查。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为按区委、区政府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现场管理。研究、拟订惠民帮扶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搭建惠民帮扶平台,构建惠民帮扶体系,开展惠民帮扶宣传,统筹协调惠民帮扶行动,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惠民帮扶工作,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制定公共资源现场交易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负责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专家库、公共资源数据库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核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建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信息,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备查;根据相关规定和委托,承担政府集中采购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系区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的机构。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股、办公室。在区惠民帮扶中心挂牌设立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为政务服务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和惠民帮扶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政务中心编制10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3名,在岗3名,事业编制7名,在岗7名,聘用人员4名。区政务中心现无公务车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两简”成果;推进窗口管理标准化和窗口服务标准化。二是协同区行政审批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审管分离、一枚印章管审批”的运行模式,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配合区效能办加大对部门执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三项制度”落实的日常督导,进一步优化流程,更加方便群众。四是做好服务窗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坚持值班长和值班人员巡查制度,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做好窗口工作人员考核以及月度服务标兵、季度服务明星的评选工作。五是推进市场准入及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协调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六是完善上门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全区需上门服务特殊群体人员档案;上门服务流动工作队坚持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的上门服务,不断拓展上门服务内容。七是惠民帮扶工作。完成对惠民超市日常物品的质量、价格抽查工作;发放东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卡;完成辖区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八是政府采购工作。按要求完成区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九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中心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全面推进中心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建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区政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64.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4.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4.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6.31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法律监督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大厅工作人员每月生活补助,按照网上行政审批业务功能的需要及省、市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进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因和市政务中心同址办公,按照1:5的比例承担公共设施( 电梯、中央空调、摄像头、大厅设备等)相关费用、大厅运行经费及惠民超市专项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5.62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报表(东区政务中心).xls
2. 攀枝花市东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3.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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