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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并对进驻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并督促检查。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为按区委、区政府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现场管理。研究、拟订惠民帮扶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搭建惠民帮扶平台,构建惠民帮扶体系,开展惠民帮扶宣传,统筹协调惠民帮扶行动,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惠民帮扶工作,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系区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的机构。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办公室。东区惠民帮扶中心为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和惠民帮扶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2015年5月机构改革,区政务服务中心加挂“区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增加行使相关职能。政务中心编制8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1人,其中行政编制3名,在岗2名,事业编制5名,在岗5名,聘用人员4名。区政务中心现有编制内上海大众桑塔纳小汽车一辆(川D57689),用于公务。自2007年购置车辆后,没有购置过其他车辆。购车资金纳入预算、并执行配备使用标准、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中心建设,打造全新政务服务平台;推行并联审批工作;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继续加强惠民帮扶工作;继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措施,确保“精准扶贫”顺利推进。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21.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3万元,项目支出200.5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政务大厅运行、网络平台维护、精准扶贫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大厅运行经费、惠民超市经费、电子政务大厅租赁费、消防公共设施费用、大厅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9.2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数量以及加强管理、努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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