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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光宇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21   阅读次数:

  

通    知

  区教育局、各街道、银江镇:

  现将《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川体社〔2016〕7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本单位范围内已取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且满四年的人员情况,有愿意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费用自理),请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12月2日下午4:00前将相关资料、表格(纸质及电子文档)上报区文体广新局体育股,过期不受理,具体培训时间、名额、经费等事宜待上级通知。

  东区文体广新局联系人:李行军,电话:2226340,QQ1364253102。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川体社〔2016〕75号)。

  

东区文体广新局

  

2016年12月1日

  

川体社〔2016〕75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审批工作。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6〕16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现将有关申报、审批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的人员。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生源,严格审定把关,确保培训人员符合条件,并在今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如下相关信息,提交至省体育局社体处汇总,报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三)应提交审查材料如下:

   1、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1);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2);

   3、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获得荣誉称号和理论水平等情况的材料和证明,并装订成册;

   5、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特许条件人员提交);

   6、1寸免冠照片1张,并在其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所在的省和(市、州)。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各类材料要能证明申报人资质,尽量精简。经总局审查后,省体育局将结果及时反馈各市、州体育局,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敬轩 

   电话:(028)87026517(传真)

   邮箱:445702185@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6号

   邮编:610071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四川省体育局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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