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0 来源:东区文广旅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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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3月10日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第六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七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第九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文化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事业,推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及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和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七)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权限内文化广播电视市场和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A 级景区、旅行社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监督管理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进全区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九)负责对权限内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内容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电视体系建设。
(十)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功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建设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打造区域文化高地。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东区文化馆、东区旅游促进中心。单位行政编制4人,实有3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20人,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10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项目推动,拓展康养文旅产业发展空间
继续推进康养产业“5115”工程,有序开展“1区”、“1村”“19地”、“12点”建设;推进攀西阳光欢乐谷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年内完成12亩民宿建设并对外营业。旅游服务中心对外开放;山水鞠足球公园年内完成住宅项目主体建设和足球公园场地建设。
(二)创新服务供给,推动文化产品地域特色化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基层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机制,推行菜单式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持续推进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后续建设,保障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功。开展书画展、文艺演出等“线上+线下”文化活动。以三线文化为主题,推进“渡口记忆”三线文化线路打造。
(三)加强行业运行管理,确保文旅市场稳定有序。
规范市场运营管理,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建立文化旅游执法联动机制,继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联合检查,大力整治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噪声污染等市场顽疾;持续推动花舞人间景区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691.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8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收入预算6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支出预算6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3万元,占72%;项目支出193.2万元,占2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1.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2.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1.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1.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37.8元,主要是因为东区新图书馆投入运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81万元,占85.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4万元,占5.63%;卫生健康支出24.58万元,占3.55%;住房保障支出37.17万元,占5.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0.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4.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行业管理,宣传营销,文化惠民系列活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76.86万元,主要用于东区公共图书阅览室图书购置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251.5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支出、文化馆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艺校老师培训费、东区艺术馆采风经费、文化馆大楼的房屋日常维修及水电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75.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响”运行维护费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抚恤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1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75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26.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出行等工作开展。
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及下属东区文化馆等2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少3.67万元,增长/减少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电脑、打印机、新图书馆相关设备和书籍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93.2万元。
附件: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附件3: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附件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2).doc
1.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公开报表
2.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目标表
3.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4.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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