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1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 阅读次数: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的工作。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汇总、整理,按行业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投资、价格、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承担核准宣传、新闻和出版单位发表尚未公布的全区性统计资料工作。
(六)承担定期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承担辖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八)负责管理辖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辖区网络直报工作。
2015年,东区统计局在做好各专业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东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第三产业统计、全省县(区)域经济社会综合管理系统试点项目建设、名录数据库、电话访问系统、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劳动力调查、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及各项临时性调查工作及统计服务工作等。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东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3.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3.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4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3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普查工作、调查工作等。
基本支出182.33万元,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401.00万元,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站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542.1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统计、能源统计、城镇住户调查、临时性调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农村居民调查、经济指标宣传栏、国民经济资料汇编、统计月刊、第三产业统计、专业统计专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街道基层综合统计、电话访问系统、统计名录数据库、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4.5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9.73万元,用于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关于东区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东区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东区统计局无出国计划,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东区统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东区统计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9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79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本单位车辆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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