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的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投资、价格、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承担核准宣传、新闻和出版单位发表尚未公布的全区性统计资料。
6.承担定期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城乡住户收支调查,劳动力调查,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价格调查,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畜禽监测、农产品中间消耗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国家抽样调查制度。
8.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9.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10.参与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11.承担辖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
12.负责辖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辖区网络直报工作。
13.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按照国家、省、市安排,东区成立了四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组织45个成员单位召开了东区普查动员会暨领导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经普人员49人,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督导员164人,并为“两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完成69个普查区、144个普查小区的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13个部门、18772家单位资料收集,7550家清查底册编制;分片区组织开展四经普单位清查“讲、展、论、考”相结合的综合业务培训会,达450余人次;结合第九届统计开放日开展了形式丰富、内容多样走进“四经普”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环保袋500余个、有奖知识问答小礼品30余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并将于12月开展经普宣传月活动。
2018年,东区共完成6027家单位、15449家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督查组的督导检查,获得一致好评。
2.做好东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工作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和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东区农普办通过攀枝花东区公众信息网和“东区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了《攀枝花市东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配合市统计局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与地理信息系统结合试点,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类汇总数据搭载入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可视化。并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先进个人、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3.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
2018年城乡住户调查均为新记账户,为全面提升记账质量,调查员加强了住户的走访慰问,加大了调查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强化了样本轮换后新记账户的指导与监测,并按月做好账本质量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接受国家、省、市调研、督查5次,获得高度评价。为创新住户调查工作方式,开展了“电子记账”APP的推广使用,2018年共有96户记账户使用电子记账,开通率达60%。
4.组织开展各项调查工作
受相关部门委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面访和电访的方式,完成了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项调查面访问卷350份、2018年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电访问卷340份、2018年东区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电访问卷600份,完成2018 年绩效评估暨服务满意度测评1120份;完成东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开展了农民工监测“e 调查”试点和农民工市民化调查、“3.15”消费者权益专项调查等工作,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撰写相应分析,为东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提升基层统计规范
2018年,四川省、深圳市、米易县、广安市、宜宾市统计局莅临东区,交流学习了基层统计规范化工作和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并获得一致好评。为进一步规范统计人员行为,强化依法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投资、商贸业、服务业统计年报培训工作,培训达15次以上,培训人次达800人次。2018年共申报“四上企业”57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5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16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个体经营户1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11家、资质内建筑业5家、房地产开发业1家。
6.统计应用服务及推广不断强化
2018年,东区统计局围绕“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局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机关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统计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参与“千亿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文明城市”“生态区建设”“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质量强区”建设等工作,结合统计实际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及数据分析,为区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东区统计改革成果—县(区)域经济社会综合系统,在全市及各区(县)已投入使用,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探讨实现统计“数”库向“智”库的转变。
7.着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 2018年各专业不定期对辖区一套表工业、建筑业、批零业、住餐业、房地产业、服务业、投资专业382家调查单位进行了全面核实,切实提高东区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夯实统计调查基础。2018年9月、12月以“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守法意识。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攀枝花市东区普查中心
2.攀枝花市东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攀枝花市东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20.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9.82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年末结转比2017年减少157.4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剩余经费除市州拨款外均未留存,全部收回财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7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49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0.64万元,占0.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0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85万元,占53%;项目支出332.26万元,占4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0.6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9.73万元,下降10.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年末结转比2017年减少157.4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剩余经费除市州拨款外均未留存,全部收回财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7.77万元,增长1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为经济普查年份,新增了经济普查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43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8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0.81万元,占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0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计信息事务(20105):
行政运行(2010501):支出决算为184.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支出决算为23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专项普查活动(2010507):支出决算为94.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统计抽样调查(2010508):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事业运行(2010550):支出决算为9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010599):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支出决算为3.89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为22.61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为2.1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事业单位医疗(2100501):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3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规格、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完成预算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66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经济普查年份,省、市督查经济普查次数较多,增加了公务接待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深圳市、米易县、广安市、宜宾市统计局交流学习接待,四川省、攀枝花市统计局多次调研指导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四川省、深圳市、米易县、广安市、宜宾市统计局交流学习,接待四川省、攀枝花市统计局多次调研指导。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所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各项资金其主要用途是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和街道统计站、社区统计点承担的统计工作、普查工作、调查工作以及其他具体工作。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东区统计》月刊”“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街道基层综合统计经费”“统计名录数据库”“第四次经济普查”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东区统计》月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东区各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月度经济运行情况。未发现相关问题。
2.“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3.22万元,执行数为33.6万元(不包含当年支出财政应返还额度13.44万元、市州资金12.94万元),完成预算的77.7%。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记账质量,加强了住户的走访慰问,加大了调查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强化了样本轮换后新记账户的指导与监测,并按月做好账本质量检查工作。接受国家、省、市调研、督查5次,获得高度评价。为创新住户调查工作方式,开展了“电子记账”APP的推广使用,90户记账户使用电子记账,开通率达56.3%。被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评为居民收支调查工作先进单位。未发现相关问题。
3.“街道基层综合统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万元,执行数为55.78万元(不包括当年支出财政应返还额度62.13万元),完成预算的77.7%。通过项目实施,四川省、深圳市、米易县、广安市、宜宾市统计局莅临东区,交流学习了基层统计规范化工作和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并获得一致好评。为进一步规范统计人员行为,强化依法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投资、商贸业、服务业统计年报培训工作,培训达15次以上,培训人次达2000人次。未发现相关问题。
4.“统计名录数据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41.36万元(不包括当年支出财政应返还额度32.1万元),完成预算的68.9%。通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单位维护更新工作,并成功申报“四上企业”57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5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16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个体经营户1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11家、资质内建筑业5家、房地产开发业1家。未发现相关问题。
5.“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46.84万元,完成预算的93.7%。通过项目实施,成立了四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组织召开了东区普查动员会暨领导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经普人员,选聘“两员”,并为“两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完成普查小区的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编制清查底册;分片区组织开展四经普单位清查“讲、展、论、考”相结合的综合业务培训会;结合第九届统计开放日、四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环保袋2000余个、有奖知识问答小礼品500余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掀起普查宣传工作高潮,为入户登记做好氛围渲染。东区共完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6113家(不含保密单位),个体经营户16257户的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督查组的督导检查,获得一致好评。未发现相关问题。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8万元,比2017年减少10.59万元,下降16.4%(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现有资产不足,满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20105):指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20105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指各类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的支出。
专项普查活动(2010507):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统计抽样调查(2010508):指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事业运行(2010550):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2010599):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21005):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2102):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区统计局现有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工交投资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下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东区普查中心,事业单位东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东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机构职能。
东区统计局是区政府负责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执法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东区统计局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普查中心参公编制7名、社会经济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事业编制7名。现有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普查中心参公人员3人、社会经济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事业人员7人,区人社局统一聘用人员8人、区政府同意聘用人员7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东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78.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78.4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8.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万元,项目支出332.26万元。
< >2018年东区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70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85万元,占52.74%;项目支出332.26万元,占47.2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06万元,占8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8万元,占4.1%;医疗卫生支出15.56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30.81万元,占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本部门的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等均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和预算公开,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范围内开支。年度内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费执行,并完成所有预定目标,未发生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级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专款专用原则。根据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合理规划、科学分配专项资金,分别各专项项目上。完成专项预算绩效目标,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执行预算内开支,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工作,绩效目标如实填报,专项预算进行了规划和筹划。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上看,2018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各项资金其主要用途是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和街道统计站、社区统计点承担的统计工作、普查工作、调查工作以及其他具体工作。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二)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使用公务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大对公务卡的使用力度。二是加强做好各项目资金的预算工作,即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又要做好厉行节约,力争把成本降低。
附件2
2018年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专项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背景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分市县住户调查一体化实施方案》(川办函〔2013〕174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14〕125号)、《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关于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请示》(攀东统〔2016〕32号)、《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关于增加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的请示》(攀东统〔2017〕53号)《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关于推进全市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的通知》(攀调函〔2018〕22号)等文件要求。
2.立项目的
全面、准确、及时了解东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区政府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3.项目内容
记账户、调查员培训,记账本的编码、录入、数据审核、改错、数据质量把控等,召开年底总结大会及次年培训会,表扬优秀记账户、优秀指导员。
4.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我区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工作的实际需要,2018年区财政批复预算为43.22万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城乡居民收支调查项目各个工作环节。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区财政下拨经费33.60万元,市拨经费13.44万元,2017年市拨经费财政应返还13.44万元,2017年财政应返还5.5万元,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实际支出59.98万元。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住户调查国家样本调查点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抽选,调查数据参与国家汇总;地方样本调查点由四川调查总队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下统一抽选,调查数据和国家样本一起参与全省汇总。按照先抽选社区(村),再确定调查小区,最后抽选住户的流程进行。
东区共有16个调查点(国家样本4个,地方样本12个),每个调查点10户,共160户,分布在全区6个街道(镇),由东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根据区财政关于绩效评价选点要求,选取了东区统计局进行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
总体上看,项目目标明确、资金使用正确、效率高,组织监管体系完善。东区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项目资金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东区共有16个调查点(国家样本4个,地方样本12个),分布在全区6个街道(镇),按时完成账本的发放、指导、编码录入、数据审核、改错以及汇总,推广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真实全面的反映东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分市县住户调查一体化实施方案》(川办函〔2013〕174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14〕125号)《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关于推进全市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的通知》(攀调函〔2018〕22号)明确了区县统计局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支调查,以及提供经费保障。
3.资金分配情况。
东区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居民记账补贴预算为43.22万,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经常性调查户补助、调查员劳务费48.56万元;
调查品发放4.78万元
总结表扬培训会1.69万元
资料印刷费1.39万元
优秀记账户和优秀辅助调查员表扬费用3.56万元
4.分配结果情况。
区财政下拨经费33.60万元,市拨经费13.44万元,17年市拨经费财政应返还13.44万元,2017年财政应返还5.5万元,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实际支出59.98万元。全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分配。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43.22万元,实际下达金额39.1万元(含2017年财政应返还5.5万元)市级财政拨款13.44万元,2017年市拨经费财政应返还13.44万元,合计65.98万元。
2018年财政实际下拨65.98万元(区级资金39.1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为59.98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结余资金6万元于年底返还财政。
2.资金管理情况。
现场查账,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未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也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3.财务管理情况。
对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准确、规范反映资金情况。
4.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未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的情况,项目实施方面按照省、市对开展城镇居民收支调查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
2018年完成16个调查点,160户记账户每个月进行账本收发、编码录入、审核改错、上报等工作。
2.完成质量。
16个调查点,160户记账户已按照绩效目标完成,并按照要求推广电子记账,截至年底电子记账开通率达60%以上。真实反映东区城镇居民收支水平,经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审定:2018年东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03元,首次突破4万元,总量位列全省183个县区中的第10位、三区两县第一位。
3.完成时效。
2018年城乡居民收支调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以及资金支付。2018年被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评为全省分市县居民收支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4.完成成本。
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2018年项目实际支出为59.98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为区政府在制定全区经济发展政策时可使用2018年东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数据。
2.社会效益
东区民众在民事赔偿或者计算抚恤金时可使用2018年东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数据。
3.生态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
4.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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