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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等级:
攀 枝 花 市 东 区 审 计 局
审计报告
攀东审报〔2017〕11号
被审计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审计项目: 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东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6月15日对东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东区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了书面承诺。东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批复及调整情况
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为:区财政收入预算69127万元,支出预算108458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第一次常委会批准,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75275万元,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162282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2016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53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03%;实现地方财政支出148490万元(不含上级专项补助列支3239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1.5%。其中,教育支出情况为:2016年教育支出预算数40718万元,调整预算数58932万元,实际支出数546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79%,结余4247万元。
(2)2016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区财政收入总计197138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收入75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5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97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1280万元),2016年区财政支出总计186605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支出11821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列支32392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72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028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10543万元,区财政实现了财政收支滚动平衡的目标。
(二)财政运行情况
1.2016年末区财政资产、负债情况。2016年末,区财政资产总额为32975万元,其中:国库存款18875万元;其他财政存款2674万元;其他应收款11426万元;负债及净资产总额为32975万元,其中: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1483万元;与上级往来5385万元;其他应付款1990万元;预算结转10005万元;基金预算结转53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4万元;专用基金结余420万元;预算周转金100万元;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102661万元;待偿债净资产-102661万元。此外,通过对国库资金的清理,发现本级财政年末无资金保障的额度结余和结转结余8294万元。
2.财政收入情况。2016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5031万元,同比小幅增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9万元,同比大幅下滑,具体为:
表(一) 单位:万元
类别 |
预算科目 |
2016年 |
2015年 |
同比增加(减少) |
同比增加(减少)% |
公共财政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75031 |
72894 |
2137 |
2.93% |
税收收入 |
34915 |
37467 |
-2552 |
-6.81% |
|
非税收入 |
40116 |
35427 |
4689 |
13.24% |
|
上级补助收入 |
72595 |
68208 |
4387 |
6.43% |
|
返还性收入 |
3250 |
1892 |
1358 |
71.78%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37956 |
29748 |
8208 |
27.59% |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31389 |
36568 |
-5179 |
-14.16% |
|
债务转贷收入 |
30480 |
30800 |
-320 |
-1.04%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基金预算收入 |
269 |
2310 |
-2041 |
-88.35% |
基金上级补助收入 |
1003 |
3568 |
-2565 |
-71.89% |
|
债务转贷收入 |
10800 |
26200 |
-15400 |
-58.78% |
3.财政支出情况。2016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呈增长态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大幅减少,具体为:
表(二) 单位:万元
类别 |
预算科目 |
2016年 |
2015年 |
同比增加(减少) |
同比增加 (减少)% |
公共财政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47946 |
134843 |
13103 |
9.72% |
债务还本支出 |
19480 |
29700 |
-10220 |
-34.4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政府性基金支出 |
2656 |
5480 |
-2824 |
-51.53% |
债务还本支出 |
10800 |
26200 |
-15400 |
-58.78% |
(三)财政运行风险及相关改革措施
1.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消化情况。东区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6﹞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工作,2016年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入7001万元,支出6501万元,年初结余1359万元,年末结余1859万元。上述部分资金拨入偿债准备金专户列支后,截至2017年5月底,仍然结余1377万元,建议加快资金使用力度,避免二次闲置。
2.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东区财政局使用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是《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其预算指标管理均通过该系统控制,财政支付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16年将财政专户再支出也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至此,东区已经将预算指标、上级转移支付、财政支出专户等全部财政业务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此外,在调查中发现部分财政资金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但没有支付到最终收款方,而是支付到了财政专户,主要涉及农口、农综、社保、偿债准备金、退耕还林等5个专户,共计52818万元。
3.政府债务管理情况。2016年,我区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争取到置换债券资金30280万元,用于置换高创投19950万元、2013年地方转贷3000万元、国开行1330万元、2011年委贷6000万元。延伸到2017年,部分债券置换资金部分存在滞留,如2017年4月初收到25500万元,直到2017年6月底才完成置换完毕,债券置换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4.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东区财政局2016年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对外公布了2016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并组织全区88家区级预算单位公布了2016年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情况。但部分单位仍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未在规定网站栏目下公开等问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时,区财政局已经督促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面对前所未有的收入形势,多措并举,奋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同时,狠抓收入征管,建立部门联合清欠协作机制,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拓宽聚财渠道,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国开行棚户区货币化安置贷款、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此外,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债务3.03亿元,进一步降低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民生保障持续强化。继续推进民生工程,落实民生保障政策,致力于改善服务民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16年,东区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73.83%,社会事业类的支出均呈增长态势,如教育、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同比增长14.86%、49.22%、80.75%,社会事业、城乡管理、环境保护等资金得到保障。
(三)财税改革积极推进。大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细化编制内容,年初预算到位率达到81.11%;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了财政专户再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了全区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
经审计,我们认为东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东区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符合法定审批程序,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在预算管理、财政改革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管理及改革措施落实方面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完整。
从大财政看,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如债务还本付息447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3297万元等未分解下达到部门。从部门预算编制看,部分单位年初预算未编制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等支出,与实际情况不符。
以上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第一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局今后细化年初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到位率。
2.预决算口径不一致,影响了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一是从财政调整预算看,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含债务还本支出1.9亿元,但在年终决算时,该支出是单独反映的,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影响了调整预算支出的准确性;二是部门项目支出预决算不对应,年初预算88家单位均存在项目支出,但年底决算时,除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外,其余单位项目支出均调整为基本支出,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
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预决算缩口径。
3.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2276万元待清理。
2016决算报表数据反映:年初残疾人事业上年结转1164万元,当年收入903万元,支出517万元,年末结转1550万元。年初国土资源事务上年结转726万元,当年收入343万元,支出343万元,年末结转726万元。上述项目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应清理整合。
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局将上述资金清理整合。
4.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总预算2016年12月非税收入24022万元,其中19200万元为各专户调入资金(偿债准备金调入5000万元、社保专户调入6000万元、农口专户调入8200万元),上述资金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作为收入管理,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局今后杜绝此类问题。
5.财政借垫款11391.66万元待全面清理。
2016年初区财政总预算其他应收款余额11081.66万元,年末余额11391.66万元,较年初增加了310万元。上述款项待全面清理。
以上做法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全面清理上述款项。
(二)财政资金运行及使用绩效方面
1.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增加。
根据财政债务管理系统数据,2016年债务余额为189319.54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但由于我区综合财力(按审计厅计算口径,债券转贷收入41280万元未纳入综合财力)呈下降态势,债务率已达121.46%。
以上行为不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6〕3号)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5号)第四条第十四款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局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2.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抽查2016年节能环保资金,决算报表反映安排2877万元,截至2017年5月底,实际支出1429万元,资金结余1642万元,占57.07%,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详见下表)
表(三)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 |
截至2017年5月支出 |
结余 |
备注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2877 |
1429 |
1642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319 |
319 |
0 |
环保局日常经费 |
21103 |
污染防治 |
353 |
32 |
321 |
32万元是收回指标、321万元结存区环保局(空气质量激励资金216万元和创模攻坚105万元)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1400 |
273 |
1127 |
其中1040万元结存农口专户、87万元结存区林业局 |
21105 |
天然林保护 |
4 |
4 |
0 |
|
21106 |
退耕还林 |
60 |
60 |
0 |
|
21111 |
污染减排 |
7 |
7 |
0 |
收回指标7万元 |
21112 |
可再生能源 |
194 |
194 |
194 |
结存在社区,待街办审批后列支创建智慧社区费用。 |
211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540 |
540 |
0 |
直拨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上做法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二十三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5号)第二条第十款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
2016年区财政局开展了11个项目和2个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7044.79万元,占调整预算项目支出的11.95%,资金和单位覆盖面还不高,有待进一步加强。
以上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第三条第五款第3项的规定,责成区财政局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统一预决算编制口径,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细化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内容,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逐步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纳入到预算编制范围;三是积极探索,研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及跨年度预算平衡编制方法;四是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
(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实现存量资金的效益最大化;三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四是强化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资金下达时能及时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和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设置风险警戒线对债务进行预警和提示;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债券置换计划;三是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争取力度,降低债务风险;四是创新融资模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东区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东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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