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组自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 31日,对东区城投公司关于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对项目竣工结算造价等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东区城投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我们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现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工程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工程经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攀东发改审批[2012]11号文批复立项,总投资8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投资。
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局,建设内容是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29.41万元。项目设计单位为四川八佾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华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4年3月11日开工建设,于2015年2月3日竣工验收。
(二)项目实际总投资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经审核投资总额410.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90.68万元,待摊投资20.03万元。
(三)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截止审计日,项目到位资金共计410.71万元(由区财政拨
入),实际支出共计357.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37.2万元,待摊投资20.0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工程各类资料较为齐全,但也存在多计项目工程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意见
(一)项目多计工程造价49.89万元,建议责令核减。
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造价送审金额440.57万元,根据项目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书等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审定金额为390.68万元,审减额49.89万元。审计发现项目结算存在部分项目工程量多计问题。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第(二)、(三)项“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 (五) 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规定,建议责令东区城投公司核减多计工程价款49.89万元,调整相应账务,据实办理工程结算。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对项目投资合理控制,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东区城投公司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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