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06 来源:东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隶属东区政府,为区政府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一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审计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有审计内容的制度。对全区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二)在区长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区长提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三)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银江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的跟踪审计。
5.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全区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区级部门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组织实施对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及效益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效益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核查社会中介机构对区审计监督对象出具的相关报告。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东区审计局行政编制8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名;实有公务员7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自聘人员1人(工程项目复核员),离退休7人。核定内设机构4个。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东区审计局主要承担的区级重点工作为:
1.认真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全区发展改革健康运行;
2.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进一步规范全区财政预算管理;
3.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全区重点项目投资审计,按要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4.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权力与运行的监督。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东区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5.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5.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5.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4万元,项目支出194.6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审计事务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审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程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专业技术培训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3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原因是车改后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2017年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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