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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名称用语用字规范化的通知

时间:2017-05-16 来源: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钒钛产业园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用语、用字工作通敉如下:

  一、在核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坚决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网络语言的使用,不得使用“洋”名称和含义不清,没有积极意义的名称。

  三、对申请使用的名称不规范的,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名称登记的要求引导申请人进行规范。

  四、对已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进行一次清理,对有问题的名称要坚决给予纠正。自查及清理工作总结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工商局注册指导科。

  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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