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规定”工作的提示函
东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023年5月5日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3、74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现就“两个规定”落实工作提示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两个规定”的出台,将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有利于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一旦发生安全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利于提升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管控能力,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二、严格按“两个规定”要求落实责任
(一)厘清适用范围。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特种设备类别、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相适应的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二)健全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每一类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职责,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3、第74号令(相关规章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网址:www.scsis.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下载)。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应于7月31日前,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三)认真开展自查。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未发现问题实行零风险报告。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安全管理状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日常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调度安排,形成《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四)强化培训考核。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录并存档备查。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担任相应岗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五)严格档案管理。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应当将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设立、调整和履职情况,《安全总监职责》《安全员职责》《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以及安全总监、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为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开发了“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网址:www.scsis.org.cn)和微信小程序“特安e”。请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于7月31日前,及时登录“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完成注册,按要求配置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核对完善本单位的设备信息、公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请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在微信小程序“特安e”,根据本人职责填报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未落实“两个规定”工作机制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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