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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关于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4-04-23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并负责实施;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实施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许可。

3.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5.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广告监测。

6.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和处置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举报

7.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验工作。

9.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2.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创新监管机制,完善执法办案,行政许可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2.紧抓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3.深化改革,在各社区、村聘请1名协管员,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发挥其在隐患排查、协助办案、信息报送、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作用。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之间的衔接机制。

5.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6.依靠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努力提高对辖区各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抽验覆盖面,高质量完成抽验任务。

7.制定标准明确责任,完成对无证经营的校外午托,现做现卖,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全覆盖监管,不留监管死角。

8.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教活动,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9.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快速提升监管能力。

10.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反“四风”措施,把反腐倡廉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

11.扎实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12.2014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1家,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店2家。

13.开展对医疗机构药械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假冒批准文号专项治理、对易制毒类药品专项治理等整治工作。

14.结合“五创联动”工作,推行“文明餐桌”行动;

15.开展农贸市场熟食摊点的专项治理。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8.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8.5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8.55万元,其中:医疗保障16.10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18.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2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基本支出253.30万元,是用于保障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105.25万元,是用于保障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的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经费、药品安全整治专项经费、食品安全整治专项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餐饮及保化品专项经费、药械安全远程电子信息监管专项经费)。

(二)医疗保障,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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