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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21-03-1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市场监管执法。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协助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及维权工作。

  (4)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职能职责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应急管理。承担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参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辖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依法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按规定要求,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1)我局共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发展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我局下设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分别是炳草岗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渡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弄弄坪市场监督管理所、瓜子坪市场监督管理所、银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按攀东编委〔2020〕42 号文,因整合职责,将“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名称重新明确为“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2、人员情况。

  (1)我局有行政编制75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6个,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参公)29个,东区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个。现我局有在编人员计98人,其中:公务员69人,工勤4人,参公人员16人,事业人员8人。

  (2)我局有聘用人员25名,其中:23名区聘人员;自聘人员2名。

  (3)我局现有退休职工61名。

3、车辆情况。

      我局现有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队伍。

  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统领,加强自身建设,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提供强大动力。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夯实队伍建设。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理顺职责关系,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计划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统一思想;以小个专支部、局内各支部工作为抓手,强化阵地建设;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执行,强化内部管理;整合人才,加强职工岗位交流,打破思想壁垒,促进思想、理论知识、专业水平的融合提升,加快推进人合、事合、心合,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打造市场监管铁军。

  (二)守底线。

  1.以冷链“物防”为发力点,抓实抓细疫情防控。

  以市场监管组和冷链专班为载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组牵头单位作用,认真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主体责任,突出冷链物流等重点,强化“外防输入”,在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细化服务、监管、执法等措施和手段,持续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做细做实各项防控工作,做到人、物、环境同防。

  2.以防范风险为重点,抓牢安全监管。

  坚持把“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铁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监管实效。

  一是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强化源头管理,进行砖茶、粮食等隐患排查,开展白酒、乳制品品质提升工程,推进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纵深发展。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三年行动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全年食品抽检不低于1520批次。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善风险预警交流机制,促进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二是确保药械化安全。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药品安全应急工作处置和保障能力。开展新冠感染病毒疫苗等重要药品品种专项整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开展防疫用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助力康复类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开展“安全用妆 美丽护航”行动,试点推行化妆品规范化经营。

  三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为基点,扎实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广运用现场检查APP,强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四是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聚焦民生热点,加强监督抽查,消除质量隐患,重点抓好钢铁建材、成品油等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

  (三)保民生。

  一是强化价格监管。兜牢民生底线,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突出疫情防控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加强互联网、医药、教育、通信等民生领域以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标识,倡导价格诚信。做好养老、教育、住房、物业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落实猪肉和粮油蛋菜保供稳价措施。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处置。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广告监管。以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为切口,加强对主流媒体、固定形式印刷品、户外和互联网广告监管。抓好广告导向监管,实施重点监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导向问题违法广告,全力保障广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严查金融、房地产、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网络和合同监管。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网剑行动“等专项整治,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历史信息电子化工作。

  四是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完善12315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强化维权站点规范化管理和提升打造,落实“诉转案”工作,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健全消费维权共治体系,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共治格局。

  (四)助发展。

  一是推进质量提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建立一批标杆企业。开展好“质量月”活动,督促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坚持标准引领,加强康养产业标准宣贯,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开展餐饮、寄递、药店(诊所)领域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加强辖区认证监管和宣传。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重点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囤积、恶意注册行为,严厉查处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协调司法和维权保护,加强行刑衔接,加大惩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区试点工作,确保创建成功,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开展好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厚植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文化,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举办一些具有特色的线上线下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普及,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全力促成“知识产权大数据运营中心”等知识产权发展相关的重点项目。

  三是强化执法,维护公平。结合“春雷行动2021”,在疫情防控、食药安全、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执法监管,着力办要案、办大案、办典型案,打规结合开展好“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双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专项执法行动,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效,加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注重两法衔接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东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五)促联合。

  发挥好信用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串联作用,强本固基,带动整体工作协同。将“双随机、一公开”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通过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平台实施,逐步实现规范化、高效化、智能化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 号)和《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东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990,890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8,125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攀枝花市食药稽查支队人员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22990,89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0,89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22990,890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5,590元,占89.58%;项目支出2395,300元,占10.4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90,89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8,125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攀枝花市食药稽查支队人员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0,89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55,4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0,406元,卫生健康支出1024,341元,住房保障支出1600,728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90,89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8,125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攀枝花市食药稽查支队人员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55,415元,占79.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0,406元,占9.18%;卫生健康支出1024,341元,占4.46%;住房保障支出1600,728元,占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02,572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和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5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44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0,400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472,000元,主要用于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0,400元,主要用于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7,543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和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85,368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07,800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17,238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1,173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6,768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6,40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00,72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95,590元,其中:人员经费,18006,5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589,0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6,8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6,85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85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0元,较2020年预算增下降41.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3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食品抽检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6,850元,与2020年预算较2020年预算下降21.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主要用于1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5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下属东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等2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89027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5,946元,增长减少4.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2990,890元。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报表.xls

  2: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3: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4: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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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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