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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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4
附件2..............................................................................................33
第五部分 附表......................................................................................5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市场监管执法。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协助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及维权工作。
(4)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职能职责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应急管理。承担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参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辖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依法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按规定要求,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东区市场监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省、市工作要求,紧扣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全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竭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一年以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初获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启动,“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成绩斐然,攻坚克难创新思路转型“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纵深推进,辖区水、电、气等民生收费问题清查整改有效,垄断、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假冒伪劣、市场乱象、虚假宣传、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合同、诚信等监管不断创新强化,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查处,商标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市民消费投诉得到积极处置,各类大型赛事、活动、接待等安全平稳有序,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1. “两个”创建成效显著
(1)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东区市场监管局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以夯实监管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打造示范引领、密织消费维权网络等系列措施为抓手,紧抓食品安全不放松。2019年,东区四个“实现”、两个“成功”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实现“量化分级”评级率100%;提前2年实现学校食堂灭“C”的行动目标;实现辖区114个学校食堂全部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早餐车规范化管理试点。成功打造益康街、乐活天街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企业、经营户)150余个(户);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2)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创建全面启动
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创建工作拉开帷幕。东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不断深入宣传,“铁拳”惩戒,强化专利服务手段,完善新业态新领域培育制度,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有效开展科技攻关,研发投入不断加大,辖区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显著提升。东区全年办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14件,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达3.3亿元,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经费近11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家,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310亿元,全区创新驱动活力明显增强。
2. 精准出击,“春雷行动”得实效。
2019年,东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成绩斐然,立案查处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各类案件388件,罚没款256万余元。
2020年,东区市场监管局自启动“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以来,通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积极开展4+2专项整治,“4”即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和价格减负惠民4个子行动,“2”即小作坊整治、成人用品市场整治2个自选子行动,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小作坊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整治。截至目前,今年东区已查办各类案件52件。
3. 牢记使命,推进高质量发展。
自2014年12月启动质量强区工作以来,东区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全区产业发展质量、产(商)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安全基础六个方面全面提升,得到了市场主体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性评价。五年来,东区先后组织开展了2届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评选质量奖获奖企业4家,发放奖励资金20万。在全市五个县区质量考核中,2016年至2018年东区连续三年排名首位,在2017年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作为县区代表交流发言。
4. 深挖实查,将扫黑除恶坚持到底。
实事求是,有案必查。2019年,东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10余份文件,明确工和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完善防控机制,强化线索归集,做实台账,有案必查,重案重查,专项整改;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强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完善落实和典型案例学习教育,筑牢扫黑除恶思想防线。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财务均未独立核算)
无纳入攀枝花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316.75万元、支出总计2182.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3.11万元、支出总计减少259.20万元,收入增加11.72%,支出减少10.6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东区质检局和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人员增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增加。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 出无法结算,结转下年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31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6.43万元,占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2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18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49万元,占92.81%;项目支出156.73万元,占7.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16.43万元、支出总计2182.1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2.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59.3万元,收入增加11.70%,支出减少10.6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带来的人员和工作职能职责调整,一是东区质监局和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人员增加;二是工作职能职责增加了质量监督、计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反垄断、物价等大量工作,上级下达的相应专项资金增加。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无法结算,结转下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8.31万元,下降9.84%。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底支出无法结算,结转下年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5.61万元,占77.7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50万元,占9.46%;卫生健康支出108.90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71.09万元,占7.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82.11,完成预算91.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42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0.82万元,完成预算46.39%,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43.54万元,完成预算27.91%,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支出决算数为4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4.18万元,完成预算59.71%,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2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69.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29.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0%,结转下年使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8.07万元,完成预算86.04%,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7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7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9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23万元,完成预算6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实行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节约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9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完成预算79.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5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12315、12331维权费、打击传销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预算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83万元,下降65.8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实行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节约较大;二是机构改革期间,省市大量市场监管调研、指导、检查工作未能如期开展。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2万元,比2018年减少374.82万元,下降65.2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经济事项未及时列支,结转到2018年列支,导致2018年支出基数增大;二是本年经济事项未及时列支,结转到2020年列支;三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一般公务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执法执勤专业技术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项目经费从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零星项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开展工作,切实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使各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无任何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食品安全及保化品整治经费,流通领域商品抽检经费,基层快检能力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农副产品农残检测费等开展了绩效评价,均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各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专项工作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10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机构;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 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市场监管执法。
3.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协助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及维权工作。
4.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职能职责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应急管理。承担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参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辖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依法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16.按规定要求,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行政编制75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6个,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参公)23个,东区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个。现我局有在编人员计98人,其中:公务员70人,工勤4人,参公人员15人,事业人员9人。我局有聘用人员28名,其中:23名区聘人员;自聘人员5名。现有退休职工5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389.2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16.43万元,其他收入0.32万元,上年结转72.5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8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60万元,项目支出156.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946.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6.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72万元。年终决算支出2025.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5.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9.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60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98.15万元,其中:日常专项支出170.3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7.80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56.72万元,其中:日常专项支出138.6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8.07万元。
2、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追加预算171.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上级专项资金安排39.6万元,年末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其他收入0.3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年初结转资金7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万元、项目支出63.8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万元、项目支出200.2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严格管理,合理安排,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抽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抽样送检,商品抽检,执法办案,打击传销,设立网格信息员65人,公告与宣传,印刷宣传资料, “三小”备案,知识产权服务,消费维权、网络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等15个项目支出全部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国家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完成率100%(不合格批次共计78批次)。二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企业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指标时间截至2019年底。
成本指标:15个项目支出,实际完成156.72万元;人员及公用支出实际完成2025.49万元。
经济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食品安全利益的保护,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确保辖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用药安全,构筑良好的市场秩序。
生态效益:无。
可持续影响:保障食药安全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过不懈努力,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市场监管整体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项目经费从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零星项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开展工作,切实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使各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 无任何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数量指标:基层快检能力建设,完成抽检1252批次,合格率100%,购买快检试剂盒1300个;农副产品农残检测,完成农残检测275批次,不合格16批次,平均抽样成功900元/批次;食品安全及保化品整治经费,完成抽检1619批次,不合格78批次,普通食品平均抽样成本1098元/批次;全区网格信息员65人,上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26条等15个项目支出,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
质量指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企业覆盖率 100%,完成100%;国家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完成100%。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2019年底,完成100%。
成本指标:15个项目支出,实际完成156.72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辖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用药安全,构筑良好的市场秩序。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满意度指标:主管部门和公众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2、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上级专项资金安排39.6万元,年末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自评质量较好,及时撰写了绩效整体评价报告,按规定在决算公开信息中反映评价结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东区市场监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省、市工作要求,紧扣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全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竭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一年以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初获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启动,“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成绩斐然,攻坚克难创新思路转型“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纵深推进,辖区水、电、气等民生收费问题清查整改有效,垄断、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假冒伪劣、市场乱象、虚假宣传、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合同、诚信等监管不断创新强化,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查处,商标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市民消费投诉得到积极处置,各类大型赛事、活动、接待等安全平稳有序,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面实现了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但是缺少内部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二是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绩效管理宣传普及度不高,全局职工未能全面了解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未能做到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共同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督管理。三是在报销差旅费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多,公务卡使用率低。
(三)改进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效;做好资金使用规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继续加大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对食品药品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融合相关部门资金,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的监督整治中。
附件2-1
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项目:食品安全及保化品整治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每年进行招投标,并签订抽样合同、购买合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只能用于食品抽检、购样。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此资金用于项目的抽检、购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食品安全及保化品整治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普通食品的抽样检测,并将抽样结果及时公示知悉,确保重大活动安全。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通过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进行评价,二是按合同要求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3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19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抽检1619批次,不合格78批次,普通食品平均抽样成本1098元/批次。实际执行率100%。
(2)质量指标:食品抽检不合格批次占总批次数5%以上。实际执行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预算指标开展抽检经费为30万元,实际支付为:30万元。实际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根据2019年“食品安全及保化品整治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2-2
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项目:流通领域商品抽检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只能用于商品抽检。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因机构改革,职能整合,此资金用于商品抽检、食品抽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流通领域商品抽检。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以质量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 “四个加快建设”,实现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统一,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流通领域商品抽检费年初预算7.5万元/次,开展抽检2次,全年共计15万元。实际开展抽检1次,金额为:5.99万元,剩余9.01万元局里用于支付食品抽检费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一次抽检,抽检33批次商品,余下用于食品抽检。
(2)质量指标:全年抽检合格率打到95%以上,实际完成合格率63.6%.,偏差原因分析:因只开展了一次抽检,故合格率未达到95%以上。
⑶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
⑷成本指标:按照协议支付抽检报酬5.99万元,余下用于食品抽检9.01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在商家进货渠道上防范和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同时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根据对2019年“流通领域商品抽检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2-3
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项目:基层快检能力建设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只能用于抽检、快检试剂盒购买、快检建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此资金用于项目的抽检、快检试剂盒购买、快检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基层快检能力建设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普通食品的抽样检测,农副产品的抽样检测,并将抽样结果及时公示知悉。商超、农贸市场快速检查,确保重大活动安全。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通过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进行评价,二是按合同要求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19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抽检1252批次,合格率100%,购买快检试剂盒1300个。实际执行率100%。
(2)质量指标:对集贸市场、超市经营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排查安全隐患。实际执行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预算指标开展抽检费经费为10万元,实际支出为:10万元。实际执行率100%。
(二)目标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根据对2019年“基层快检能力建设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2-4
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项目: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此资金只能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局机关和7个市场监管所使用互联网、省智慧工商专网、区电子政务专网的运行及维护。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通过网络运行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二是从内部人员满意度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23.5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19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局机关和7个市场监管所使用互联网、省智慧工商专网、区电子政务专网的运行及维护。实际执行率100%。
(2)质量指标:运行满足工作要求。实际执行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为23.53万元,实际支出为:23.53万元。实际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推动全局工作信息化。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根据对2019年“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2-5
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项目:农副产品农残检测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只能用于农副产品农残检测。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此资金用于农副产品农残检测。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农副产品农残检测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农副产品的抽样检测,并将抽样结果及时公示知悉。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通过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进行评价,二是按合同要求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4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19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农残检测275批次,不合格16批次,平均抽样成功900元/批次。实际执行率100%。
(2)质量指标:农副产品农残检测有不合格批次检出,不合格批次1批次以上。实际执行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预算指标开展抽检费经费为5万元,实际支出为: 5万元。实际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根据对2019年“农副产品农残检测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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