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8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0年6月发布以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采取通过召集化妆品经营者开会学习、现场检查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新条例宣传,帮助辖区经营者在新条例实施前,积极按照新的规定做好经营管理,避免违规违法。
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1月5日,东区市场监管局对五道河片区农村小经营户开展“春雷行动 2021”时,发 现一家小超市存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当场查获超过使用期限的洗发露30袋,其中甚至已于2014年过期的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制作文书对这批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东区市场监管局将对这种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漠视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违规行为严厉打击。
下一步,东区市场监管局将对辖区超市商店、美容美发、集贸市场等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持续深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保障辖区群众化妆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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