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3 阅读次数:
餐饮服务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照工作安排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我局每年春秋两季学校开学之初均积极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辅助以日常监管,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证幼儿、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近日省教育厅、省食药局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中,省市领导仍然发现了许多问题:
1、基础设施损坏不及时维修,比如纱窗损坏、排水沟盖损坏不按要求维修等;
2、操作工具清洗保洁不到位,比如升降机长期不清洗保洁有异味,盛装器皿有污染物,未使用状态下水渍重等;
3、操作混乱,不按生进熟出、荤素分开流程操作,功能设施混用,比如将冷冻肉放在蒸饭器内解冻等;
4、进货查验和进货台帐到位,现场不能提供完整进货台帐,找不到进货票据等;
5、量化评级滞后,有未开展动态评定和年度评级情况,时间标注存在与工作不吻合现象;
6、对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不到位,发出监督检查意见后不进行督查回访,未整改也不进行立案查处现象较普遍。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民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因为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不到位,更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应该加大监管力度。
请各单位对发现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应立案查处的及时立案查处,有警告、责令改正等情形的,在规定时间不改正、不执行的,严格按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近日,市教育、食药部门还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暗访,请各所抓紧落实。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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