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16-12-23 来源: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
2016年12月24日、25日圣诞节,2017年1月27日至2月11日春节期间,辖区将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活动时间长、涵盖广、涉及老龄人偏多,工作任务重。为做好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宗教活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东区大型宗教活动综合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要求,全面做好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品安全。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的原则。二是坚持以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全力做好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全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及时开展风险排查,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坚持联防联控、应对及时的原则,加强协作,坚决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成本次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消除各类食源性疾患发生的隐患,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参加宗教活动人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宗教活动顺利举办。
三、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举办单位,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督促活动举办单位健全各项制度,完善食品卫生设施,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成品、半成品及原料进行查看,指导、督促其逐一建立监管台帐,逐一落实监管责任。
四、工作纪律
1.坚守岗位,坚持原则,依法行政。
2.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实行责任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3.按规定着装并携带有关证件、行政执法文书等。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本次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宋顺康;副组长:向思杰;成员:梁桂华、张宁、谢斌。
2、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本次保障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知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保障方式
本次活动时间长、涵盖广、涉及老龄人偏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行重点保障。
重点保障单位: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大渡口、瓜子坪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安排专人定点负责、监督把关。
七、监督检测
(一)活动前的食品安全评估工作。对举办本次活动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评估工作,审查其是否具备举办活动期间食品供给能力。
举办单位供餐条件:1、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具备与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许可项目是否符合、人员是否足够);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健康档案记录完备; 4、食品及原料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5、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6、省级食品安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举办单位不供餐,仅提供预包装食品的,活动举办方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同时要做好购进验收工作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活动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3、相关食品设施运行情况(如冷藏冷冻设备、消毒设备、凉菜间的设施等)以及公共场所的通风状况;4、食品及原料的索证情况。必要时对重点食品、高危食品以及原料进行抽检;5、清洁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物品的使用存放情况;6、常用原料、餐饮具的卫生状况,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7、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责令举办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三)宗教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1、例行监督内容:(1)供应的菜肴。检查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和索证登记情况(要求活动期间,蔬菜、水果等必须从超市采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并不得使用附件中所列的禁用、慎用食品;(2)查看留样记录,检查留样冰箱。每餐所有熟食品均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并留置于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备查验。(3)查验熟食间温控系统、卫生设施的运行情况;(4)检查熟食冷盆、水果的加工切配及储存情况,保证现吃现切现装,不得预先切好后放冰箱贮存;(5)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确保原料清洗切配符合要求、生熟分开、菜肴烧熟煮透、餐饮具、食品用工具及容器清洗消毒符合要求;(6)严格控制菜肴从加工到食用时间不超过2小时;(7)确保餐饮具摆台控制在餐前30分钟之内;(8)检查从业人员的晨检情况及动态个人卫生、健康状况,确保患有禁忌疾病从业人员调离操作岗位;(9)查验前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改进情况;(10)对本活动指定食品或供应商的经营资质、许可证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将结果及时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1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发现问题后的处理:(1)监督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监督检查意见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2)现场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原料或成品,责令接待单位立即停用,并封存该食品原料或成品,立即送食品检验机构作进一步检测,对于可当场改正的问题,指导举办单位进行整改。
附件:
1.活动期间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录
2.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点工作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2: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型宗教活动
食品安全保障点工作人员名单
|
驻点地点
|
驻点人员及联系电话
|
驻点部门
|
|
江南基督教堂
|
谢元波13882378612
田中娅15808129569
|
大渡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
|
五十四天主教堂
|
王 敏15892585731
王敏又13982372118
|
|
江南基督教堂攀北活动点
|
宋治国13882379011
陈 诚18608128761
|
瓜子坪市场监督管理所
|
|
攀枝花玉佛寺
|
谢 斌13908141710
卢 杰13882322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