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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13 来源: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 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促进发展”的原则,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依法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二、 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20日
三、 整治重点
(一) 有效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1.各所必须按照我局2015年制定的《关于规范保健食品促销宣传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对其要宣传促销的产品和宣传内容应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上进行核查,全力做好保健食品促销宣传的登记工作。
2.重点检查经营单位一是是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超范围经营;二是要求保健食品宣传须到宣传属地的市场监管所进行审查登记,宣传广告内容,包括播放的音频、视频、纸质宣传内容应全部提交市管所审查,并不得在经营场所以外的地方从事售卖活动、不得进行夸大宣传;三是必须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内容必须符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四是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宣传促销单位的监管力度,提供宣传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留存宣传促销单位的证照复印件。
(二)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凡在宣传促销场所销售产品的(宣传促销地址和经营注册地址重合的除外),一律按无证经营查处。
2.宣传促销单位无证在宣传场所销售产品的,则对场所提供方以《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给予处罚。
3.宣传促销活动中所使用和发放的视频、音频及纸质宣传资料如与交市管所登记的资料不符的,应按虚假广告宣传查处。
4. 禁止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是否有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如发现,可按照《特别规定》的第三条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是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我们要从保障民生、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要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17年工作重点。
(二)规范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记录,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意见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经营单位,并监督落实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有触犯刑律的,必须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 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组织保健食品经营者学习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要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调查,重点案件必须限时查办、及时曝光,达到惩处违法行为,震慑犯罪分子和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四) 加强督查考核,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重点难点问题、案件查处等情况,及时报局生产流通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7年3月31日前上报。各所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将该项工作长期、持续地开展,确保东区辖区食品安全。
 
附件:1.《关于规范保健食品促销宣传工作的通知》
      2.《保健食品促销宣传申请表》
      3.《保健食品促销宣传核准凭证》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1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保健食品促销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规范保健食品促销宣传行为,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保健食品促销宣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管辖划分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本区域内的保健食品促销宣传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对各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 保健食品登记步骤及流程
1、申请人向拟促销宣传的辖区市场监管所提出申请,市场监管所受理后一次性告之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并让申请人填写保健食品促销宣传申请表(见附件1)。
2、准予开展促销宣传的,出具保健食品促销宣传核准凭证(见附件2)。
三、 工作要求
1、要严把核准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备的不予核准。
2、要加强事后监管,对违反备案承诺内容的行为要依法从重查处。
3、要做好备案资料的登记归档工作,做到专人专卷专档。
 
 
 
2015年9月14日
 
 
 
 
 
 
 

 

  

  

保 健 食 品 促 销 宣 传 申 请 表

 

                            

攀东市管    保食备[     ]         
申 请 人(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店堂字号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者(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编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促销宣传地点
 
促销宣传期限
 
申 请 须 提 交 的 资 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3.经营者(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拟促销产品合格明材料复印件1份;5.拟促销宣传的视频、音频、纸质宣传资料及保健食品样品1份;6.拟促销宣传的保健食品品种汇总表1份;7.属地派出所的备案证明 。                                 
上述资料统一加盖单位鲜章。
 承诺书
1、本人(单位)用于促销宣传的保健食品系合法渠道购进,有产品合格证明,不是假冒伪劣食品。

 

  2、本人(单位)保健食品促销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本人(单位)现场只作保健食品促销宣传,不存在销售行为。

  3、本人(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

                                                    申请(承诺)人(单位)签字:

                                                                                              

 

 

  

保 健 食 品 促 销 宣 传 核 准 凭 证

 

                  

攀东市管    保食备[    ]     号(留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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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堂字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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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编号
   
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
 
促销宣传食品的名称(品种)
  
促销宣传地点
 
促销宣传期限
 
保 健 食 品 促 销 宣 传 核 准 凭 证

 

                 

攀东市管    保食备[    ]     号(送达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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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宣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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