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16-12-06 来源: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欢度“两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现将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 “重点监管、重点突破、重点打击”的工作方法,坚持“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同时,将此次检查与食品加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实现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步治理。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3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特色餐饮街区、庙会(灯会)、迎春购物街、农村市场、长途客运站等节日消费聚集活动场所及其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
(二)重点单位。1.大型卖场、展销会、集贸市场。2.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涉及对外经营的单位食堂(医院)。3.特色时令餐饮店。
(三)重点品种。以白酒、腌腊肉制品、速冻食品(汤圆、水饺)、豆制品、糕点及糖果、炒货(瓜子、花生等)、食用油、禽畜肉及水产品、食用菌为重点品种,开展检查和抽检。
(四)重点检查内容。流通环节一是检查食品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且做到亮证亮照经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二是检查经营户是否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记录等义务。三是检查经营户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品陈列是否规范整齐,是否有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餐饮环节按照《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日常检查要点》表1-3《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检查。
(五)加强抽检监测。按照《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两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要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筛查,并依法实施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及时处置,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场监管所要将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此次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抓住节日期间食品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及重点品种,做到检查、抽检、查案、督查、舆论跟进“五管”齐下,保持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确保节日期间监管力度不减。
(三)强化督查。在两节期间,由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所专项督查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大宣传。充分利用“两节”人口流动聚集的有
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所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局生产流通股,餐饮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局餐饮股。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6日